「国29条」出台微利小企明年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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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比以往有很多突破,特别是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方面,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
国29条:融资
- 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
- 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 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
- 支援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
- 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 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
- 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
国29条:财税
- 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
- 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明年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特殊规定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税
- 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
- 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
中小企业发展将得到更多更有力的实质性政策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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