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安吸纳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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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为了加强当地就业和再就业,提高了给予用人单位的补贴。
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由以前的每人每年3,600元,增加到每人每年4,800元;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体劳动者办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标准由以前的每人每年1,200元,增加到每人每年3,600元;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还本付息的,由市财政按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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