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正式批准橫琴開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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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珠海橫琴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優惠政策,加快橫琴開發,構建粵港澳緊密合作新載體,重塑珠海發展新優勢,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維護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
一、創新通關制度和措施
將橫琴與澳門之間的口岸設定為「一線」管理,橫琴與內地之間設定為「二線」管理,按照「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原則實施分線管理,允許橫琴居住人員;允許橫琴建設商業性生活消費設施和開展商業零售等業務,發展旅遊休閑、商務服務、金融服務、文化創意、中醫保健、科教研發和高技術等產業。在橫琴與澳門之間人員通關按現有模式管理的同時,研究對澳門居民進出橫琴實行更加便利通關措施。
貨物從內地銷往橫琴島即視為出口(反方向視為進口),但境外貨物進入橫琴島內則給予免稅或保稅,相當於橫琴島就是個大的保稅區;橫琴島內企業之間貨物交易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參照此前經濟特區15%的企業所得稅標準進行徵收,在全國經濟特區已經不再執行該優惠稅率的時候,橫琴島有望扛起新特區優惠大旗,或將極大地吸引島外企業上島設立公司。
二、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對從境外進入橫琴與生產有關的貨物實行備案管理,給予免稅或保稅,生活消費類、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等進口的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保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貨物從橫琴進入內地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口報關手續,按實際報驗狀態徵稅,在「一線」已完稅的生活消費類等貨物除外。內地與生產有關的貨物銷往橫琴視同出口,按規定實行退稅,生活消費類、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等採購的國內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退稅的貨物除外。橫琴企業將免稅、保稅的貨物(包括用免稅、保稅的料件生產的貨物)銷售給個人的,應按規定補齊相應的進口稅款。
三、支持粵澳產業園發展
支持橫琴中醫藥產業園內企業開展中醫藥創新研究,將藥品監管機制改革的相關措施在廣東省先行先試,授權廣東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部分藥品註冊等事項的審批。對於粵澳產業園其他產業的檢測、認證及相關審批,由有關部門結合相關產業實際情況及有關具體政策積極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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