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发网 - 5.2 利润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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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商指南



2008年4月1日
5.2 利润汇出

中国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或境外发行股票企业的利润或股息、红利汇出境外,对于利润或股息、红利的汇出,事先不须外汇局批准,持有关文件直接到银行办理即可,而在事后由银行将企业利润或股息、红利汇出情况上报所在地外汇管理局。

办理利润或股息、红利汇出的文件及程序

办理利润或股息、红利汇出的文件及程序

依据《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利润、股息、红利汇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汇出金额在等值10万美元(含10万美元)以上或外汇局认为有疑问的,外汇局有权进行抽查,审核其汇出利润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