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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商指南



2008年4月1日
7.2 办理聘任手续

7.2.1  签订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新规定中,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1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裁员的规定: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经济性裁员仅限于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两种情形。新《劳动合同法》扩大了经济性裁员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期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条件,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等,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有明确的规定。各地的劳动部门为企业提供的劳动手册,可以作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参考依据。

7.2.2  合同鉴证

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机关对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的法律行为,是对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合法性的证明。目前,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经过鉴证。

劳动合同签订后,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企业应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集体合同订立后,应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办理合同鉴证一般需提供以下资料(各地规定会有所不同,届时应向有关部门谘询):

  • 劳动合同书及其副本;
  • 营业执照或副本;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 被招用工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 被招用人员的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和《劳动手册》;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7.2.3  人事档案管理

企业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可以委托员工户籍所在地、或委托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代为办理与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等事项;另外,还代为办理相关的技术职务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项目。

7.2.4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

中国规定境外(包括香港)人士可在中国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聘用境外(包括香港)人士在内地工作,均要办理手续,并统一由劳动局批许和登记,否则,你可能成为"黑工",或"非法雇主",要罚款之余,甚至不许你在内地工作。

(a) 负责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工作。

(b)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甚么条件

  •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 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就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履历;
  • 无犯罪记录;
  • 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 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 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

(c)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就业需办理的手续

中国的外劳政策较香港或西方国家开放和容易批许,香港人或外国人要在内地工作,只要向当地市级劳动局「涉外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登记便可;办理时,要提交如下文件:

 

 

 

类 别

香港、澳门及台湾人士

外国公民籍人士

办理手续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外国人就业证》

办理所需资料或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聘雇台港澳人员就业申请表》一份(同一单位可申请办理多人)
  3. 《台港澳地区人员在xx市就业登记表》一份,贴上相片,并另附大于1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
  4. 受聘人有效通行证/回乡证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注页的复印件各一份
  5. 《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应提供派遣任务书等相应证明,并注明聘雇期限)正本一份
  6. 受聘人体格检查报告
  1.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一份
  2. 受聘人有效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的复印件各一份
  3. 《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
  4.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填写、贴相片,并另附大于1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
  5. 《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应提供派遣任务书等相应证明,并注明聘雇期限)正本一份
  6. 受聘人的体格检查报告
提 示
  • 各类表格可在当地市级劳动局索取
  • 必须依劳动局统一的表格
  • 所需时间一般自受理起四个工作日
  • 各市当局所收的管理费不一,一般每月交数十元人民币,如深圳每人每月收80元人民币
  • 各类表格可在当地市级劳动局索取
  • 必须依劳动局统一的表格
  • 所需时间一般自受理日起四个工作日
  • 各市当局所收取的管理费不一,一般每月交数十元人民币,如深圳每人每月收80元人民币

国内各市发出境外人士(包括香港人)的就业证是有期限的,一般依当时合约长短发出一或两年,故就业证期满时,切记要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延期,过期再办不仅花钱和时间较多,且手续较繁复。延期手续如下:

 

 

 

类 别

香港、澳门及台湾人士

外国公民籍人士

办理手续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延期

《外国人就业证》
延期

办理所需资料或文件

港、澳、台及外国人手续大致相同,持原《就业证》正本及以下资料申办延期手续:

  1. 填写《就业证延期申请表》(每人一份,单位盖章)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 受聘人护照或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一份
  4. 《劳动合同》(原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应提供派遣任务书等相应证明,并注明聘雇期限)一份
提 示
  • 要在原证注明期满日前一个月进行延期申请
  • 如《就业证》延期页用完,须带备近期大于1寸彩色证件照一张。逾期申请延期者,须重新作身体检查。

1.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