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发网 - 对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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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 > 市场讯息 > 中国内销指南 > 第四章 特许经营的政策

中国内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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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 :  香港贸易发展局
   
2009年5月29日
对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

1.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2.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 除被特许人同意的情况外,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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