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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銷指南



2009年5月29日
4.2 特許人備案制度

按現行規定,發展特許經營不用另外申請牌照,惟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後須於15天內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以後每年向政府報告年內訂立合同情況。

1. 備案機關

  •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向特許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2. 備案程序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商務部都將通過該網站進行備案管理,具體程序如下:
備案程序


3. 特許企業備案所需材料
特許企業備案所需材料

相關連接:《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d/200705/20070504729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