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發網 - 7.4 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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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銷指南



2009年5月29日
7.4 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中國境內提供交通運輸、建築、金融保險、郵電通訊、文化體育、娛樂、服務等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營業行為,就營業額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或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

稅目與稅率

營業稅共設9個稅目,從最低3%到最高20%(娛樂業)。

計稅方法

營業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營業額×適用稅率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納稅期限

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