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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概况





2008年10月1日
中国环保市场状况

一、市场概况
  1. 环保产业在国际上有狭义和广义的两种理解。对环保产业的狭义理解是终端控制,即在环境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以及废物处理等方面提供产品和服务,广义的理解则包括生产中的清洁技术、节能技术,以及产品的回收、安全处置与再利用等,是对产品从“生”到“死”的绿色全程呵护。基于广义的理解,环保产业可定义为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产品开发、商业流通、资源利用、资讯服务、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环境保护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环境保护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废物回收利用)和自然生态保护。

    • 环境保护产品是指用于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和相关的药剂、材料。包括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回收利用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防护设备、污染治理专用药剂和材料、环境监测仪器等。中国环保产品以水污染治理设备和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为主。

    • 洁净产品指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包括新产品的生产、消费及使用后的回收与再利用)对环境友好的产品。这类产品既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又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的环境功能。中国洁净产品的生产以节能产品、低毒低害产品、低排放产品和有机食品为主。

    • 环境保护服务指与环境相关的服务贸易活动。主要包括环境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监测、环境咨询、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贸易与金融服务等。中国环境保护服务以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服务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为主。

    • 资源综合利用指对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的加工处理,利用废弃物生产各种产品。主要包括: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主。

    • 自然生态保护是指通过相关措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受损害或已受损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主要包括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防止沙漠化、草原建设以及建设生态农业等。

  2. 2006年,中国第一份经环境污染调整的GDP核算研究报告《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指出,2004年中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全年GDP的3.05%。其中,水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862.8亿元,占总成本的55.9%;大气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198.0亿元,占总成本的42.9%;固体废物和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7.4亿元,占总成本的1.2%。可见,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也意味着环保产业在中国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3. 在1997-2005年间,中国的环保产业收入占GDP的比重稳步上涨,2005年,这一比重达到3.33%,2006年至2010年“十一五”期间可望保持15-17%的增长速度,2010年环保产业的年收入总值将达8000亿至1万亿元人民币。



  4. 中国对环保产业的支援力度逐年增大,带动了全社会环保投入较快增长。2006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2566亿元,比2002年增长87.7%;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15亿元,比2002年增长66.7%,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四项投资增长幅度均在75.0%以上;工业污染治理专案完成投资484亿元,比2002年增长1.6倍,治理废水、废气、杂讯和其他污染的各项投资增长均在1倍以上。

  5. 今后国内环保市场将因以下因素而继续保持旺盛需求:

    • 政府提出要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和社会消费等环节,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社会整体舆论环境将引导环保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 “十一五”规划把环保行业确定为中国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重点发展的行业。1) “十一五”期间,中国将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规模,环境保护投资总额约为14,000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投资2600亿元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置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脱硫工厂等国家重点环保工程。2) “十一五”规划对全国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都作了一定规定:环境保护目标,到2010年,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单位GDP能耗要下降20%,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0%;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

    •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国家的重视。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十一五”期间,预计投入248亿元。

    • 中国环保产品的生产企业以小型、分散为主,低水准、重复建设多。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环保设备技术水准大体落后15年20年。在高浓度有机废水和城市污水处理等领域的大型成套设备差距很大;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缺少大型的成套处理设备;特别是自动化线上和快速监测仪器的开发更为落后,高精尖的仪器设备较依赖进口。

  6. 国家环保局对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自然生态保护不在调查之列)的调查显示:资源综合利用和洁净产品生产在环保产业总收入中份额是最大的。业内人士认为洁净产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明显高于环境保护产品和环境保护服务业的发展速度,表明中国环保产业已经由以末端治理和污染防治为主进入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回圈经济的新阶段。

  7. 环保产业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很大一部分是作为派生需求存在的,往往交叉渗透于其他行业。比如一家出口包装泡沫的企业可能会因为要达到进口国的绿色标准而去购买一项环保技术。中国出口的产品种类丰富,而其出口的重要对象欧美国家显然有更高的绿色标准,实际上也催生了众多出口品生产商对环保产业的需求。可以说,中国产品广阔的出口市场必将派生环保产业在中国国内的广阔市场。

  8. 从目前市场上的发展状况来看,环保产业未来发展表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陈尚芹指出,国家已经初步确定“十一五”培育中国名牌环保产品计划,根据计划,中国环保市场今后将逐年重点培育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等领域的产品。

    • 环保机械作为内地迅速崛起的新兴行业,近些年得到迅速发展。2006年实现总产值近700亿元、销售收入630亿元、销售利润约40亿元。全年产值增幅和销售收入增幅均保持在15%左右。外贸需求大幅增长,2006年累计进口6.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出口1.4亿美元,增长25%;外贸逆差5.2亿美元。2006年全行业共生产环境污染防治设备10.7万台(套),同比增加20.8%。预计今后环保机械有效需求仍将稳定增长,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环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与创新。市场需求结构与2006年基本相同,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火电厂脱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物处理处置以及工业污染物治理项目。

    •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望成为一个掘金的产业。即将出台的《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个品牌列入必须回收利用的废旧电子产品中。相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家庭每年要囤积和闲置2000万台以上的旧电视、电脑、冰箱等电器,可见,内地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市场需求很大,该行业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 中国内地的环保产业虽然发展迅速,但是环保服务业相对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长远来看,环境服务业中的环境咨询业,包括环境认证咨询、环境管理咨询、环境技术咨询、环境工程咨询和环境资讯业等,发展前景被市场人士看好。
       

二、竞争形势

  1. 2005年环保局的调查显示,全国全部国有及环保相关产业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有11,623个,其中,内地企业10,817个,占单位总数的93.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12个,外商投资企业494个。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的企业3923个,通过ISO14000系列的企业846个,上市公司249个。

  2. 目前,中国环保产业市场上已出现有一定实力的领军企业:清华紫光、中航银燕、广东粤首等,这些内地环保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在污水、空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上,推出了一系列令人信服的技术和产品。

  3. 环保市场开放后,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设备将成为外资企业强战的重点。内地有某些技术非常薄弱或空白的领域,例如国内燃煤电厂脱硫技术、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以进口为主;污染源线上监测技术、仪器在产品种类、技术可靠性方面与国外有不小差距;燃煤电站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目前仍是空白。这些领域将成为国外企业主攻目标,可能形成外企独占某一市场的局面。

  4. 环境服务业在中国起步较晚,据统计,中国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不足40%,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的平均水准超过了50%,这说明国内环境服务业还不发达,尚未成为环保产业的核心领域。加入WTO后,国外环境服务业将迅速进入内地,其中,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等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又有较好收益的项目,将成为国外投资者争抢的主要方面。如日本就已经抢先在重庆建立了独资的环保资讯咨询仲介公司。

  5. 跨国公司积极进入内地市场,较多采用产品出口、技术转让或者合资组建企业等方式开拓市场,内地环境污染处理设备大量采用的是进口设备;武钢、德国斯图加特大学、台湾中宇环保在2003年联合组建华德环保公司,发展高科技环保产业;远大集团通过与法国燃气公司(GDF)合作,利用其销售网络成功的推销绿色环保型燃气中央空调等。

  6. 入世后的减税承诺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强烈地吸引着外资对中国环保市场的热情。据悉,2004年,美国亚太投资基金与北京渤海行动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投入一亿元人民币参与组建“碧海行动(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始涉足内地污水处理产业。2006年,义大利决定在中国环境保护方面投资1亿欧元,主攻方向为绿色奥运、绿色世博。而法国企业则主要选择走水路,其享誉世界的水务公司威立雅通过收购等方式已在中国建造了20多家污水处理厂和饮用水处理厂,并凭借这一优势,与首创股份一起收购了深圳水务集团股权,成为在中国水务领域最活跃的外资公司之一。

  7. 2007年,中国环保市场继续吸引着国际关注,日本政府准备拿出1000亿日元,支持日本企业到中国投资节能环保专案。中国西部地区有望成为新的投资热点。一些国际投资机构表现出对投资中国西部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的关注。2007年的国际投资促进论坛上,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中国区总裁路跃兵对投资中国西部的环保产业表现了很大热情。该集团表示,5年内10亿美元投资基金中的一半以上将用于中国。赛富基金公司在中国西部潜在的投资项目有6个,其中循环经济等环保专案居于首位。

  8. 国外公司进入中国环保市场、对国内环保企业形成相当压力。但国内不少企业也开始注重技术研发,塑造品牌产品。在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表彰大会上,6家环保企业生产的除尘器第一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殊荣。这6家企业分别是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洁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这6家企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环保加工产品总产值的8%,尤其在钢铁、水泥、电厂、粮食储备等重点行业有很强的市场影响力。

  9. 中国环境标志是国家环保总局用于打击假冒绿色产品的重要手段,目前,中国环境标志已经在家电、办公设备、日用品、纺织用品、建筑装修材料等领域开展了56大类产品的认证,有1300余家企业生产的23000多个品种规格的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年产值已经达到了1000多亿元。
     

三、展会及博览会

目前,内地环保市场还属于一个发展中的市场,这一行业的相关展会及博览会已经成为业内人士互相交流、学习以及探寻商机的场所,以下为这一行业部分展会。

2008年下半年及2009年上半年部分环保行业展览会

 

展会时间

展览会名称

举办地点

2008年10月29-31日 中国天津国际节能减排科技博览会 天津国际会展中心
2008年11月3-5日 第七届上海国际袋式除尘技术与设备展览会暨研究会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2008年11月10-12日 Water Expo China 2008中国水博会 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2008年11月13-15日 第三届中国广州国际环保产业、节能及能源利用博览会 广州琶洲•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览馆
2008年11月15-17日 2008中国 (杭州) 国际回圈经济产业博览会 浙江世界贸易中心会展中心
2008年11月21-23日 2008亚洲环境保护产业展览会 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
2008年12月3-5日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膜与水处理技术暨装备展览会 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2009年4月9-11日 第七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 北京展览馆
2009年4月23-25日 五届上海国际电厂电站设备与脱硫脱硝展览会 上海国际展览中心
2009年6月24-26日 第十一届华南国际供水水处理、流体及泵阀门、管道展览会 深圳会展中心

 

 

 

 

 四、进口及贸易法规

  1. 中国政府承诺,入世后将逐步将环保产品关税税率从2001年的平均13.4%,调低到2008年的6.9%。

  2. 按照CEPA协议,原则上所有按照香港原产地标准来进行生产制造的产品均可按零关税输入内地,当然环保产品也能享受该优惠。此外,在CEPA补充协议四增加了从2008年开始,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提供环保服务,包括排污服务,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废气清理服务,降低噪音服务,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卫生服务和其他环境保护服务。

  3. 中国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实行运营资质许可制度。根据2004年12月实施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单位,必须按照该办法的规定申请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未获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4. 内地施行环保产品认定制度,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新的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修订:

    • 将环保产品认定的范围从主要以末端治理产品拓展为“能预防、减少污染和有益于环境的产品”。

    • 明确了环保产品认定“实行第三方认证,采取自愿、公开、公正、透明、非歧视的原则”内容,由原行政性认定改为与国际接轨的第三方认证,境内外产品一视同仁,体现适应WTO原则。

    •  调整了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保产品认定中的职能定位,由原来的行政认定调整为「发布认定指南、技术要求和认定种类名录,规定认定标志的图形试样,指导并监督环保产品认定工作」,体现了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5.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的机构应是被公认独立于供方和购买方的第三方机构,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从事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的专职技术人员;
    • 具备从事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活动所需的资金、设施、固定工作场所及其它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法人组织或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
    • 符合检测机构的法定条件和具备出具公正资料的资格;
    • 具备从事环境保护产品检测的仪器、设备和人员条件,建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6.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有齐备的生产条件和必要的检测手段;
    • 有健全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 生产过程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 申请日前一年内,申请企业未受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具备的条件:

    • 属于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种类名录中的产品;
    • 符合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 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指标稳定;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限制使用或即将淘汰的产品;
    • 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权属明确。

  7. 申请环境产品认定的企业,应按认定种类名录向认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申请认定产品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权属明确;
    • 申请认定产品执行的现行标准文本;
    • 申请认定产品的用户名录及用户意见;
    • 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
    • 申请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日前一年内未受环境保护处罚的证明;
    • 其他申报数据。

    境外企业或代理商提交的申请书及数据应有中英文对照。

  8. 获得环境产品认证的企业,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可以在认定产品的包装、说明书及广告宣传中使用认定证书和标志,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获证企业可在认定证书期满前90天,向认定机构提出延期申请。认定机构对复审合格的产品签发新的认定证书。认定证书超过有效期或者其他原因获证企业需要重新申请认定时,其程式与初次申请认定程式相同。

  9. 申请国家级环保产品认定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认定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有齐备的生产条件和必要的检测手段;
    • 有健全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 生产过程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申请国家级认定的环保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属于环保产品认定范围;
    • 符合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 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指针稳定,符合产品标准;
    • 不属于限制使用或即将淘汰的产品。

  10. 申请国家级认定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领取并填报《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资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申请认定的产品的现行标准的复印件;
    • 申请认定的产品的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他有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
    • 申请认定的产品的用户名录;
    • 国家环境保护局认可的环保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检验报告。

  11. 申报国家级环保产品的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领取并填报《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三份: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申请认定产品的现行标准 (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复印件;
    • 申请认定产品的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他有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
    • 申请认定产品的用户名录;
    • 国家环保总局认可的环保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检验报告;
    • 申请认定产品的说明 (参照提供的范例介绍)。

    申请企业应索取以下材料:

    •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申请书》
    •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申请单位检查表》
    • 申请认定产品的说明范例

  12. 200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或产品进行认定。

  13. 200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http://www.gpccc.cn/page/anquanhuanbao/20070618/169.html

  14. 2007年3月1日起,中国开始施行《电子资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控制和减少电子资讯产品对环境造成污染及产生其他公害。

  15.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准了《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和《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同时批准的还有《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从2008年7月1日起,中国将对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实施第Ⅲ阶段排放标准型式核准(相当于欧Ⅲ排放标准),并开始要求对摩托车燃油蒸发物进行污染控制。

  16. 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制定了多个中国环保行业标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已有的标准进行了修正,这些行业标准直接涉及了环保相关行业的多个领域。具体标准及动态可以参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科技标准一项。http://www.zhb.gov.cn/tech/hjbz/

  17.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消息,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环保法规、标准如下:

    • 部门规章: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一号)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T425-2008);
      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 (烧结) (HJ/T426-2008);
      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 (高炉炼铁)(HJ/T427-2008);
      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 (炼钢)(HJ/T428-2008);
      清洁生产标准化纤行业 (涤纶)(HJ/T429-2008);
      清洁生产标准电石行业 (HJ/T430-2008);
      建设专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港口 (HJ436-2008);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1—2008);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2—2008);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3—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5—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6—2008);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7—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8—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9—2008)

    • 自以上规章、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规章、标准废止: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2001)

更多详情请登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http://www.envir.online.sh.cn/law/
  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http://www.sepa.gov.cn/
  3. 中国环保产业网 http://www.cep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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