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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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被一影视公司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聘为总经理,陈某在会议纪要上签字,任期5年,2009年5月陈某提出辞职,要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公司认为会议纪要已经陈某签字就是书面合同,也向陈发了聘书。专家认为,会议纪要不等于劳动合同,公司应向陈某支付未签合同的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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