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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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姐2008年5月入职某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最近公司按规章制度进行末位淘汰,田小姐排在末位,人力主管询问本网专家,是否可终止其劳动合同。本网专家杨喆表示,末位只是业绩排序,不等于不胜任工作,规章制度也不能淩驾于合同之上,用末位淘汰终止合同不合法。
齐某职校毕业后,连连遇上不良企业,半年内被试用了三次,不签合同,不买保险,不发全薪,什么福利都没有,试用期成了“白用期”。据媒体报导,企业在试用期上的违法表现是:口头约定一试了之,找借口试用期满前辞退,单方延长,试用期不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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