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法
|
王某2007年大學畢業後應聘到某公司搞銷售,簽訂了5年期勞動合同,報到後公司要求王某將畢業證交廠裏保存,王某本不願意,但又怕惹事,就交給廠裏了。2009年9月王某因家中有事提出辭職,公司讓其繳5000元違約金,否則扣留畢業征。經申請仲裁,公司歸還了王某的畢業證。
孫某到某科技公司任銷售經理,雙方簽訂了保密協定,但協定只約定了孫某的義務和責任,未約定競業限制期限及補償金支付,2009年3月,雙方解除合同,孫某到另一家公司後,原公司申請仲裁要求孫某支付違約金,仲裁委以競業限制協定不生效,駁回單位請求
如有任何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查詢, 歡迎您填寫這份查詢表格,Intertek會有專人負責解答。
想瀏覽更多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文章? 「中國勞動保障和環保資訊網」現提供試用服務,「貿發網」用戶可免費享受一個月的會員服務。瀏覽更多相關的資訊,請即登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