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6月1日起,REACH附件XVII生效,其中包括了指令76/769/EEC《某些有害物質和製品的銷售和使用》中的限制內容,同時修改了提出新限制的程式。
受限物質要求
被取代的指令76/769/EEC有眾多修訂檔,目前已被整合並收入附件XVII中,例如:
- 含氮著色劑指令2002/61/EC
- 藍色著色劑指令2003/3/EC
- 鎘指令91/338/EEC
- 鎳指令94/27/ EC
- 鄰苯二甲酸鹽指令2005/84/EC
與REACH其他要求不同,這些限制不論物質的生產量和進口量是多少,仍然適用。由於REACH是一項歐盟法規,所以這些限制直接適用於每個成員國,無需進一步轉換實施(與舊指令不同)。
儘管被收入附件XVII,但經修改的76/769/EEC和附件XVII還是有細微差別,主要包括:
鎘
Annex XVII進一步明確了有關給成品或物品部件上色的水溶和溶劑油漆、清漆、瓷釉和lacquers(基於合成或化學改良的天然聚合物)乾燥表面的限制要求。
歐洲通用命名(CN)代碼3208和3209在鎘指令91/338/EEC中的使用有一些混淆,因為這些海關代碼僅適用於液體狀態下的塗層,但沒有涉及使用這些材料的物品和部件的新條目。
荷蘭目前已經撤銷了《荷蘭鎘法令》的補充要求,以與歐盟REACH附件XVII/指令91/338/EEC鎘限制要求完全取得一致。
鎳
至於採用的測試辦法,僅要求"採用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採納的標準作為證明物品符合第一段和第二段要求的測試方法。"從技術上說,這一點沒有改變,因為將延用目前採用的標準EN 1811:1999+A1:2008和EN 12472:2005。
限制物質的新程式
根據新程式,歐盟成員國,或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在歐洲委員會要求下,可以提議限制生產、銷售或使用某一危害物質,或其在配製品或物品中的使用。
第一步是提交附件XV檔,內容包括物質的危害和風險,替代這種物質的其他物質/技術,涉及相關問題的其他歐盟法規措施,以及對這一提案的成本/效益分析。在將商業敏感資訊刪除後,這一檔會刊登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網站上。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的風險評估委員會(RAC)和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SEAC)會對提案進行討論,其結果也將公佈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的網站上。隨後,歐盟委員會起草附件XVII的修訂草案,由歐盟理事會(歐盟成員國)表決,並遞交歐洲議會審議。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在提交檔案記錄中保留了這些提案及其附件XV檔等資料,詳情請流覽:http://echa.europa.eu/chem_data/reg_intentions_en.asp。同時,提交檔案記錄中還包括了高度關注物質(SVHC)的建議物質、CMR物質(致癌、導致有機體突變或對生殖系統有毒害性)統一分類和標籤、呼吸感光劑和其他危害(CLH)等的提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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