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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易






2006年4月26日
立 陶 宛

本 页 提 供 香 港 居 民 申 请 立 陶 宛 入 境 签 证 的 一 般 资 料 。 香 港 境 外 居 民 如 欲 查 询 有 关 资 料 , 请 与 所 在 地 或 就 近 的 立 陶 宛 大 使 馆 或 领 事 馆 联 络 。 由 于 该 国 可 能 随 时 修 改 入 境 签 证 的 申 请 规 定 , 假 若 您 对 资 料 有 任 何 疑 问 或 需 要 查 询 详 情 , 请 与 有 关 领 事 馆 联 络 。 

立 陶 宛 驻 港 领 事 馆
香 港 中 环 云 咸 街
792

查 询 热 线 : (852) 2522 2908

香 港 居 民 如 有 必 要 , 亦 可 把 申 请 表 格 连 同 护 照 寄 往 北 京 立 陶 宛 大 使 馆 申 请 签 证 。 有 关 详 情 , 请 先 向 该 大 使 馆 查 询 。

立 陶 宛 共 和 国 大 使 馆
中 国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霄 云 路 18 号 京 润 水 上 花 园 B 座 30 号 ( 邮 编:100016 )

查 询 热 线 : 86-10-8451 8520

签 证 费 :

一 般 签 证 费 为 20 欧 元 , 惟 申 请 者 须 自 付 由 北 京 大 使 馆 交 由 敦 豪 (DHL)速 递 服 务 送 回 签 证 的 费 用 (12 欧 元 )。 持 有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护 照 之 人 士 于 立 陶 宛 作 短 期 停 留,将 可 获 豁 免 签 证。详 情 请 向 立 陶 宛 驻 港 领 事 馆 查 询。

签 证 及 速 递 费 可 以 转 账 或 支 票 支 付 :

户 口 名 称 :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

地 址 : 中 国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霄 云 路 18 号 京 润 水 上 花 园 B 座 30 号
(邮 编 : 100016)
银 行 : 中 国 银 行 总 行
中 国 北 京 市 阜 成 门 内 大 街
410(邮 编 100818)

大 使 馆 在 收 妥 所 需 费 用 后 , 即 会 办 理 签 证 。

 
*** 入 境 签 证 申 请 表 格 以 PDF格 式 存 储 , 您 的 电 脑 必 须 装 有 Adobe Acrobat Reader软 件 , 方 可 浏 览 或 列 印 有 关 资 料 。 假 若 您 按 动 以 上 超 连 结 后 未 能 浏 览 签 证 申 请 表 格 , 可 能 是 您 的 电 脑 未 有 装 置 所 需 软 件 , 请 Adobe网 页 下 载 及 安 装 Adobe Acrobat Reader软 件 , 费 用 全 免

签 证 须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