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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供: 香港贸易发展局
2009年6月12日
马来西亚金融业外资扩大经营

  马来西亚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
  马来西亚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

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支持彻底开放银行及金融业,给予外资前所未有的参与机会,在当地进行竞争。

该国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放宽当地伊斯兰银行、投资银行、伊斯兰保险公司 (或伊斯兰互助计划) 及保险公司的外资持股量限制,由49%增至70%。

马来西亚政府计划从2009年至2012年增发9个银行经营牌照予新经营者。

商业银行的外资股权上限仍维持于30%,但当局已批准本土注册的外资商业银行可于2011年开始开设4家分行,并于今年开始可开办10家小额信贷分行。

马来西亚政府将于2009年至2012年最多发出9个银行牌照,其中两个是将于今年发出的伊斯兰银行牌照,条件是缴足资本须达10亿美元。

今年,最多两个传统银行牌照将发给拥有金融专业知识的外资机构,当局亦已向有兴趣进军马来西亚金融市场的外资机构发出邀请。今年内马来西亚也会发出两个新的家庭伊斯兰保险牌照。

余下3个牌照将发给于2011年成立的新商业银行,其中包括可帮助马来西亚金融业发展的世界级机构。

这些措施的最主要目的,是促进市场引入具价格竞争力的世界级高增值金融产品和服务。

马来西亚总理指出,有能力填补当地金融市场空缺、并有助马来西亚发展成为伊斯兰金融中心的外资机构,将可获优先考虑。

该国政府亦为当地外资金融机构松绑,增加经营弹性,以扩大零售金融产品的销售。

一些企业意识到,随着金融领域内的可持续发展及利润丰厚的金融产品品牌不断发展壮大,马来西亚金融业将出现重大转变。

以马来西亚为基地的品牌顾问公司 FusionBrand 执行总监 Marcus Osborne 称,金融产品采用各式各样媒体进行宣传,杂乱无章,而且广告内容充斥大量金融技术名词,难以吸引处于经济艰难时期的消费者注意,不利金融服务业竞争发展。

马来西亚有意令伊斯兰银行业务更趋国际化。当地政府对伊斯兰银行提供更大弹性,以便扩大经营,并进军国际市场。这些银行可与外资银行结成策略性伙伴,当中外资持股上限增至70%,但缴足资本最少要有10亿美元。

此外,银行、保险公司及伊斯兰保险经营者亦可获更大弹性,招聘外国专才,为金融体制发展作出贡献。

为进一步提高当地银行业的经营弹性,获拉布安离岸金融事务管理局发牌经营并符合预设标准的离岸银行,从2010年开始可于当地享有更大经营自由度。离岸保险公司则延至2011年。不过,当局为确保金融安全,亦加强监管架构的规管能力。

吉隆坡办事处 Sue C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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