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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 香港貿易發展局
2009年6月12日
馬來西亞金融業外資擴大經營

  馬來西亞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
  馬來西亞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

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支持徹底開放銀行及金融業,給予外資前所未有的參與機會,在當地進行競爭。

該國其中一項重要舉措,是放寬當地伊斯蘭銀行、投資銀行、伊斯蘭保險公司 (或伊斯蘭互助計劃) 及保險公司的外資持股量限制,由49%增至70%。

馬來西亞政府計劃從2009年至2012年增發9個銀行經營牌照予新經營者。

商業銀行的外資股權上限仍維持於30%,但當局已批准本土註冊的外資商業銀行可於2011年開始開設4家分行,並於今年開始可開辦10家小額信貸分行。

馬來西亞政府將於2009年至2012年最多發出9個銀行牌照,其中兩個是將於今年發出的伊斯蘭銀行牌照,條件是繳足資本須達10億美元。

今年,最多兩個傳統銀行牌照將發給擁有金融專業知識的外資機構,當局亦已向有興趣進軍馬來西亞金融市場的外資機構發出邀請。今年內馬來西亞也會發出兩個新的家庭伊斯蘭保險牌照。

餘下3個牌照將發給於2011年成立的新商業銀行,其中包括可幫助馬來西亞金融業發展的世界級機構。

這些措施的最主要目的,是促進市場引入具價格競爭力的世界級高增值金融產品和服務。

馬來西亞總理指出,有能力填補當地金融市場空缺、並有助馬來西亞發展成為伊斯蘭金融中心的外資機構,將可獲優先考慮。

該國政府亦為當地外資金融機構鬆綁,增加經營彈性,以擴大零售金融產品的銷售。

一些企業意識到,隨著金融領域內的可持續發展及利潤豐厚的金融產品品牌不斷發展壯大,馬來西亞金融業將出現重大轉變。

以馬來西亞為基地的品牌顧問公司 FusionBrand 執行總監 Marcus Osborne 稱,金融產品採用各式各樣媒體進行宣傳,雜亂無章,而且廣告內容充斥大量金融技術名詞,難以吸引處於經濟艱難時期的消費者注意,不利金融服務業競爭發展。

馬來西亞有意令伊斯蘭銀行業務更趨國際化。當地政府對伊斯蘭銀行提供更大彈性,以便擴大經營,並進軍國際市場。這些銀行可與外資銀行結成策略性夥伴,當中外資持股上限增至70%,但繳足資本最少要有10億美元。

此外,銀行、保險公司及伊斯蘭保險經營者亦可獲更大彈性,招聘外國專才,為金融體制發展作出貢獻。

為進一步提高當地銀行業的經營彈性,獲拉布安離岸金融事務管理局發牌經營並符合預設標準的離岸銀行,從2010年開始可於當地享有更大經營自由度。離岸保險公司則延至2011年。不過,當局為確保金融安全,亦加強監管架構的規管能力。

吉隆坡辦事處 Sue C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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