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況
- 香港獲公認為亞洲數一數二的基金管理中心,匯聚最多國際基金管理人才。
- 2008年,7隻交易所買賣基金於香港上市,包括2008年7月上市的首隻黃金交易所買賣基金。2009年中,另外11隻交易所買賣基金上市,令香港上市的交易所買賣基金總數增至35隻。
- 2009年5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雙方早前簽署的《諒解備忘錄》簽訂附函,容許兩地市場的交易所買賣基金跨境上市。2009年7月,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首隻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到台灣發售和上市。
- 為進一步加強內地與香港的金融合作,兩地政府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六下,同意研究於內地引入港股組合交易所買賣基金。
- 2009年10月生效的CEPA補充協議六,允許香港證券公司與廣東省同業設立合資公司,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 香港處於有利位置,可把握內地推行合資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計劃(QDII)帶來的機遇。
業界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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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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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業管理的資產(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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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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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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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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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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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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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銀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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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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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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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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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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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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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及顧問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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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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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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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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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2008年基金管理活動調查
服務範圍
基金管理業由資產管理、顧問業務及其他私人銀行活動構成。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進行的調查顯示,截至2008年底,香港基金公司所管理的資產總值達7,500億美元,按年下跌39.3%,主要受金融海嘯拖累:業內管理的資產於2007年曾達紀錄新高,共有12,350億美元。不過,基金管理業管理的資產於過去3年的平均總額仍達9,250億美元,大致維持上升趨勢。
服務提供者
香港是亞洲主要的基金管理中心,國際基金管理人才薈萃,區內稱冠。據證監會的調查顯示,截至2008年底,本港共有351家公司從事基金管理業務。香港基金管理業亦具備國際化及離岸性的特點,據證監會調查顯示,本港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資產,約有64.2%來自境外。
香港基金管理業累積了在亞洲(特別是中國內地)投資的豐富經驗,因此能吸引大量資金流入本港。據證監會的調查顯示,本港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資產,有76.5%或17,260億港元投資於亞洲,當中10,550億港元投資於香港和中國內地,1,300億港元投資於日本,5,410億港元投資於亞太區其他地區。
業界發展及市場前景
- 近年,在香港管理的投資基金在深度及寬度方面均有顯著發展。香港提供林林總總的投資產品,由低風險的債券基金或貨幣市場基金,以至較專門的房地產投資基金(REITs)及對沖基金,種類廣泛。
- 於香港上市的交易所買賣基金涵蓋多個地區的市場,包括香港、中國內地、日本、韓國、俄羅斯、印度及其他新興市場。資產種類包括證券、亞洲債券、黃金及商品期貨指數等。
- 2009年首6個月,於香港上市的交易所買賣基金日均成交金額達2.24億美元,超越日本的1.88億美元。於2009年6月底,香港的交易所買賣基金市場總值達517.6億美元。2008年,7隻交易所買賣基金於香港上市,包括於2008年7月上市的首隻黃金交易所買賣基金。2009年中,另外11隻交易所買賣基金上市,令香港上市的交易所買賣基金總數增至35隻。
- 2009年5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雙方早前簽署的《諒解備忘錄》簽訂附函,容許兩地市場的交易所買賣基金跨境上市。2009年7月,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首隻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到台灣發售和上市。
- 為進一步加強內地與香港的金融合作,兩地政府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六下,同意研究於內地引入港股組合交易所買賣基金。香港業界歡迎上述建議,認為可刺激日後市場對港股的需求,增加股票市場成交量。
- 2008年10月,香港證監會豁免以法團形式組成的交易所買賣基金,使其毋須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披露權益規定,以及《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下法團必須是認可股份登記員或聘用認可股份登記員的規定。這些措施料可促進交易所買賣基金以多種形式於香港上市,為不同法定形式的交易所買賣基金提供公平競爭平台,以及將香港的法規與國際標準接軌。
- 2009年生效的CEPA補充協議六,允許香港證券公司與廣東省同業設立合資公司,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 2008年,當局發出127個新牌照,准許持牌企業從事資產管理及顧問業務,另外31個持牌企業亦授權經營上述業務。2008年,從事資產管理以及證券及期貨顧問業務的持牌企業數目淨增長達108家。
- 另類投資管理協會的資料顯示,截至2008年12月,香港是亞洲最大的對沖基金中心,共有245名基金經理,管理220億港元資產,相比之下,新加坡只有150名對沖基金經理,澳洲有145名。
- 2008年,共有30隻對沖基金於香港創立,較2007年的25隻有所增長,集資金額達16億港元,冠絕亞洲,按年增長22%;同年,於新加坡創立的對沖基金數目在亞洲名列第二,集資金額為6.38億港元。
- 截至2008年底,中國社保基金總值達5,624億元人民幣,其中20%可投資於海外市場,預期可惠及香港的基金管理業。
- 2008年7月,香港證監會與澳洲證券及投資事務監察委員會簽署首項互相認可協議,便利兩地的零售基金在彼此的市場向投資者銷售。
合資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計劃 (QDII)
2006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頒布法規,允許合資格商業銀行向個人及機構籌集人民幣資金,投資於境外金融工具。香港是內地居民可通過合資格內地金融機構進行境外投資的首個市場。QDII可促進內地資金有秩序地流出海外。
內地有6家銀行獲准向客戶提供上述服務,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以及滙豐和東亞銀行的內地支行。其後,QDII計劃亦逐漸由銀行擴展至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及證券公司。
2007年8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設立首個QDII股票基金。市場對這個百分之百的股票基金反應非常熱烈,該公司僅於1天內已為基金籌得150億元人民幣(約20億美元),超額認購3倍以上。
截至2009年5月底,國家外匯管理局向內地10家基金管理公司及1家證券公司發出400億美元QDII配額,另向21家內地商業銀行發出166億美元配額,准許投資於海外市場。
中國加入世貿
香港基金管理業背靠中國內地市場,潛力得以全面發揮。內地日益需要基金管理專才來管理數額龐大的國民儲蓄和增長迅速的退休基金。香港毗鄰中國內地,相信在分享專業技巧及經驗方面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促進內地基金管理業的發展。
隨著中國逐步履行入世承諾,境外基金管理公司現在可以持有內地基金管理公司多達49%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