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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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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供: 香港贸易发展局
 
2008年8月29日
CEPA 2008开放措施:香港商机

概要
  • 推行29项开放措施,涵盖17个服务领域

  • 在CEPA涵盖的服务领域下实施17项广东先行先试措施

  • 开放4个新商业领域,允许设立个体工商户

  • 达成CEPA原产地规则协议的产品增加8类,总数达1,510类

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8年7月29日在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下称CEPA)补充协议五,就最新一轮开放措施达成协议,由2009年1月起生效。1

CEPA补充协议五推行29项开放措施,涵盖17个服务领域,包括15个原有的服务领域和两个与采矿相关的服务领域。CEPA补充协议四新增了11个服务领域(总数增至38个), 2大大扩阔所涵盖的服务领域范围,与之比较,补充协议五则丰富及深化了开放内容,特别在粤港经贸合作方面。在CEPA背景下,中国内地批准在广东实施多项先行先试的开放措施。

广东先行先试措施共有25项,当中17项纳入为CEPA下的服务开放措施。部分试点措施对香港服务提供者的最低资本要求,比照广东省的内地企业实行;其他措施则授权广东省审批港商在广东设立企业。CEPA措施及广东先行先试措施将为香港服务提供者和居民提供在内地发展的新商机,同时增强香港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例如,香港服务提供者享有超越入世承诺的待遇,可在内地设立独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而根据在广东实施的新试点措施,广东将获委托审批有关企业资质。

CEPA补充协议五的另一特色,是增加两个与采矿相关的新服务领域,该两个领域是内地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给予智利优惠但尚未涵盖在CEPA之内的领域。此举与CEPA补充协议四的做法一致,即向香港提供内地已给予东盟的优先市场准入,并显示随着内地签订更多自由贸易协定,香港亦可享有内地给予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国在不同领域的市场准入。

内地的分销行业原已十分开放,而CEPA在消除香港公司进入市场的余下障碍方面大有帮助。在内地累计开设超过30家店铺的单一外资企业,如经营若干类商品,其外方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根据补充协议五的条文,香港服务提供者拥有的控股权将由目前的65%,提高至2009年的100%。此举将为香港服务提供者带来较大弹性,鼓励他们更积极地在内地零售市场扩展。此外,CEPA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于全国各地设立个体工商户,而CEPA补充协议五更扩大了香港居民可以提供的服务范围,增加4类服务,分别是建筑物清洁服务、广告制作、贸易经纪与代理业,以及租赁服务业(后两者是广东服务开放措施涵盖的领域)。这些新措施可进一步促进香港居民的创业精神。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二,由2006年1月起,所有符合CEPA原产地规则的香港产品均可按零关税输往中国内地。自CEPA由2004年1月起实施至2008年6月期间,可享有零关税待遇的产品由273类增至1,502类。从2008年7月起,CEPA新增8类产品,令总数上升至1,510类。这8类产品假若没有零关税待遇,适用关税率为2%至15%不等。
 

服务贸易

最新发展

服务贸易方面,CEPA补充协议五合共引入29项开放措施,涉及17个服务领域,包括15个现有领域及2个新领域,令CEPA涵盖的服务领域由38个增至40个。新CEPA条文将由2009年1月1日起生效。自CEPA于2004年实施以来,已推行超过200项服务开放措施。

具体而言,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关于服务贸易的开放措施,内地同意放宽以下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条件,包括会计、建筑、医疗、会议和展览、银行、旅游、海陆空运输、分销、个体工商户、人员安排(职业介绍所及人才中介机构)、印刷、环境、残疾人社会服务、采矿,以及科学技术与谘询服务。

由于广东省与香港毗邻,而且两地经贸关系密切,因此内地亦在CEPA的框架下批准17项服务开放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假如有关措施奏效,或会扩展至其他省份。3

图表

会计服务

整体而言,CEPA并没有对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专业人员实行重大的市场开放措施。香港小型会计事师事务所主要使用《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为内地市场服务,从2006年起,许可证的有效期已延长至2年。补充协议五于2009年1月开始再延长许可证的有效期,进一步减少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负担。相比之下,其他不受惠于CEPA的外国公司须遵守较严格的规定(见下表)。

除CEPA补充协议五下的3项开放措施外,香港与内地于2008年7月29日签署两份补充协议,并于同日实施:

  • 建基于现时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已相互豁免两张试卷,加入豁免第三张试卷(即香港的「财务汇报」及内地的「会计」科目);及

  • 让受惠范围增加至所有非完全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的注册会计师。

根据两份补充协议,受惠于相互豁免安排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将大幅增加。随着第三张试卷获豁免,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尚须参加另外两个内地科目(税法和经济法)考试,才可取得资格。有关在深圳、东莞及香港设置考场的新安排,亦为香港居民考取内地会计从业资格提供便利。

图表

建筑专业服务

目前,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可在中国内地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不过,根据《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4号)第15条,外商独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请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及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技术人员的人数或比例须符合严格规定。CEPA放宽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准入条件,允许他们聘用内地注册专业人士以满足有关要求。

至于合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现时内地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四分之一。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这项限制将于2009年1月取消,为香港服务提供者与内地同业合伙提供更大灵活性。

CEPA补充协议五亦允许取得内地监理工程师或城市规划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省注册执业,不受在香港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增加香港专业人士参加内地服务市场的机会。

图表


医疗服务

鉴于内地对优质医疗服务需求殷切,由香港营运的医院和诊所以及香港训练的医师提供的优质医疗服务,将可对内地医疗服务市场引入竞争,促使业者改善服务。

CEPA补充协议四的开放措施将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及诊所)的投资总额要求降低五成,由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降至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补充协议五为在广东省的香港医疗业开拓更多商机。由2009年1月起,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的独资、合资或合作门诊部的投资总额不作要求,对内地与香港双方投资比例亦不作限制。立项审批工作亦将交由广东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内地的门诊部分为数种,例如「综合门诊部」及「专科门诊部」,各有具体的设立要求。卫生部将在稍后提供详细资料,介绍由香港服务提供者设立的门诊部可提供的医疗服务种类。

除之前的CEPA措施允许取得香港合法行医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报名参加内地的资格考试外,由2009年1月起,符合条件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通过认定方式申请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加上先前有关短期执业的措施,应有助吸引香港训练的医师赴内地工作。

图表

会议展览服务

虽然中国内地于2004年3月开始允许外国公司进入内地会议展览服务业,但在内地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海外市场举办展览。相比之下,根据CEPA,由2007年1月起允许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经营在香港和澳门举办的展览业务。此外,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和上海市设立的独资或合资展览企业,可以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规定,由2009年1月起,允许香港公司在北京巿、天津市、重庆巿和浙江省注册的独资或合资企业,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

香港公司获准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的省市,由广东省和上海市扩展至其他4个省市,显示内地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因为这4个省市都是重要的制造基地,对出国展览以推介其产品的需求十分殷切。

这些试点措施亦有助锐意「走出去」的上述省市企业藉着参加香港服务提供者举办的海外展览会打入国际市场,并可进一步增强香港作为区内主要展览及会议中心的地位。再者,鉴于CEPA带来种种好处,预料将有更多国际业者在香港设立据点。

图表

银行服务

在CEPA下,香港银行业受惠不浅,香港银行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大为降低,让规模较小的银行也较易进入。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允许符合下列条件的香港银行在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将数据中心设在香港:(1)2008年6月30日前在内地注册成立;(2)注册成立时,其母行已在香港设有数据中心;以及(3)设立的数据中心,须符合内地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4

这项新CEPA条文令香港服务提供者得益,原因是在内地另行设立数据中心带来额外成本,亦造成维修保养方面的风险和困难,特别是如果数据中心早已在香港设立。另一方面,这项安排亦体现了内地监管部门对于香港银行的数据中心的相关法律、监管与科技平台的信心。据称,可受惠于这项CEPA条文的香港银行包括香港中国银行、东亚银行、中信嘉华银行、恒生银行、滙丰、中国工商银行(亚洲)及永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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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及旅游相关服务

根据CEPA,内地同意向香港旅行社开放出境旅游市场,这是内地一项重要举措。现时,香港旅行社在广东省设立的独资或合资旅行社,可申请以试点方式经营广东省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的团队旅游业务。在CEPA下,这项出境旅游团队试点计划所覆盖的地域范围已扩展至广西、湖南、海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和四川等省及自治区。

CEPA补充协议五规定,由2009年1月起,广东省将获授权审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旅行社。此外,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将可以参加内地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这两项新措施能收相辅相成之效。在新措施下,香港旅行社或旅游经营者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便可在广东省建立网络,同时利用本身具内地资格的香港导游,在内地提供导游服务。这些措施将优质香港服务提供者引进广东省,有助促进当地旅游业的现代化发展。

图表

除CEPA下的新措施外,另有3项措施可以深化香港与广东省在旅游业方面的合作,其中包括将「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适用范围从珠三角扩大到广东全省;以及允许获内地授权的香港旅游企业,为若干非广东籍居民组织开展迪士尼定点团队旅游。

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

CEPA为香港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服务公司提供进一步的市场准入。现时,香港公司可于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业务范围涵盖内陆航线以及国际航线(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亦即是一类及二类客货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服务,其注册资本要求与内地企业一样。

不过,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公布的《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申请设立一类及二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无论是独资、合资或合作形式,均须经过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地区代表处的实质性初审。相比之下,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直接将申请材料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审核。

目前,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申请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时,可出具由内地的中资银行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推荐的担保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唯有关中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受担保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经济担保可由内地的法人银行(包括本土和外资银行)提供。由此可见,新的CEPA措施厘清合资格提供经济担保机构的范围,对香港服务提供者申请于内地营运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大有帮助。

航空运输服务

图表

海运服务

与适用于其他外国企业的条件相比,CEPA给予香港服务提供者更大弹性,允许他们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提供多种海运服务。

根据中国内地的《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只允许外方持有少数股权的合资企业从事以下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运输、海运理货、海运报关、集装箱站和堆场、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码头和堆场业务。

在CEPA下,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设立独资企业,提供多种海运服务,例如国际船舶管理、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服务、无船承运人、港口货物装卸、香港与内地港口之间的拖船服务、船舶保养及维修服务、国际海运集装箱租赁、买卖以及集装箱零件贸易服务,以及为在香港注册的船舶提供船舶检验服务。

补充协议五的规定进一步扩大香港服务提供者的业务范围,由2009年1月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试点设立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为广东省至港澳航线船舶经营人提供船舶代理服务。

图表

公路运输服务

现时,CEPA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货运业务,以及公路货物运输站及汽车维修等相关业务。有关审批工作交由中国交通运输部负责。

最新的CEPA协议规定,由2009年1月起,广东省将获授权审批香港在广东投资的生产型企业从事货运方面的道路运输业务。有关在广东经营客货运站场项目、维修及驾培企业等运输相关业务的申请,亦交由广东省处理。这些新安排料可加快审批过程,并有助香港服务提供者拓展广东业务。

图表

分销服务

内地的分销行业原已十分开放,而CEPA在消除香港公司进入市场的余下障碍方面大有帮助。按照入世承诺,中国于2006年12月取消所有对外商参与分销服务的限制,只有一项限制除外,就是在内地累计开设超过30家店铺的单一外资企业,如经营商品包括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植物油、食糖及棉花等,其外方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

相比之下,现时CEPA允许分销上述商品的香港公司拥有控股权,但出资比例不得超过65%。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的进一步开放措施,如香港公司经营的上述商品属于不同品牌,并来自不同供应商,可以独资形式经营。这项新措施将为香港大型零售商带来较大弹性,鼓励他们更积极地在内地市场扩展。

个体工商户

CEPA对个体工商户的规定,是一项鼓励港人北上创业的重大措施。个体工商户可以参与的营业范围有所扩阔,可为香港居民带来更多机会和选择。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由2009年1月起,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业务范围,将扩大至建筑物清洁服务及广告制作,但不包括特许经营。根据于2008年7月公布的广东试行措施,在广东省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亦将涵盖贸易经纪与代理业(不含拍卖)5,以及租赁服务业(不含房屋租赁服务)。

图表

职业介绍所及人才中介服务

CEPA条文增加了香港职业介绍所及人才中介机构拓展内地庞大市场的灵活性,较其他在中国内地的外国同业占优。现时,港商可在内地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及职业介绍所。CEPA补充协议五的开放措施令香港公司进一步受惠,由2009年1月起,香港公司在广东省设立职业介绍所和人才中介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广东省的内地企业实行,最低注册资本由125,000美元大幅降低至100,000元人民币。

图表

印刷服务

CEPA大大降低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现时,其他外国公司在内地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新CEPA条文,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最低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大幅降至150万元人民币。

图表

环境服务

随着中国内地迅速城市化及工业化,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亦日受关注。根据CEPA,香港服务提供者获得超过入世承诺的待遇,可于内地设立独资企业,提供环保服务。相比之下,其他外国公司只可设立占多数股权的合资企业。

在CEPA下,香港服务提供者的业务范围与中国入世承诺相若,包括排污服务、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废气清理服务、降低噪音服务、卫生服务、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只有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查除外。

此外,CEPA最新补充协议的某些开放措施将在广东先行先试,其中广东将获授权审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开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资质。

老人社会服务

现时,CEPA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于广东省以独资非政府民办企业的单位形式开办社会服务机构,试点提供养老服务。根据补充协议五的条文,这项试点计划的范围扩大至在广东向残疾人士提供的服务。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非政府民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以非政府民办企业形式注册的香港服务提供者提供上述社会服务时,可以享受广东省现行予以省内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同等优惠政策。

CEPA补充协议五下的新服务领域及与广东合作的其他措施

CEPA补充协议五除了提供涵盖15个原有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外,还新增2个服务领域,分别是与采矿相关的服务(只包括石油和天然气,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合作形式经营),以及与科学技术相关的谘询服务(包括铁、铜及锰的勘探和勘查业务,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独资、合资或合作形式从事相关业务)。

上述两个获得市场准入的新领域,是内地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给予智利优惠但之前CEPA开放措施未有涵盖的领域。CEPA补充协议五纳入这两个服务领域,与补充协议四的开放措施一致,即中国内地同意给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下已向东盟成员国开放的9个领域优先市场准入。随着CEPA不断充实内容,加上日后内地签订更多自由贸易协议,预料自由贸易协议签署国享有的内地市场准入优惠,部分将可通过CEPA给予香港。

与广东合作的其他措施

除了16项CEPA涵盖的香港与广东服务开放措施外,内地政府亦批准了另外8项未纳入CEPA的服务开放措施,藉此深化香港与广东的经贸合作。

图表

再者,中国内地与香港同意在CEPA贸易及投资便利化下推动的3项建议中,其中1项与广东有关,就是成立工作组,推进粤港两地开展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应用。另外两项便利措施涉及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商标及品牌合作。

专业资格互认及专业考试

CEPA不单为香港公司扩大了内地的服务市场领域,亦鼓励专业资格互认及允许香港居民参加内地专业资格考试,增加香港专业人士及居民参与内地服务市场的机会。例如,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可以参加内地多项为专业人士及技术人员而设的资格考试(如医疗、法律、保险、工程及会计)。6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中国内地与香港同意双方主管部门或专业团体将继续推动两地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工作,并会在已签署互认协议且条件成熟的领域,继续进行建筑及工程专业人员资格互认工作。
 

货物贸易

最新发展

根据由2006年1月1日起生效的CEPA补充协议二,内地同意对所有原产香港的产品给予零关税待遇,但废旧机电产品及医疗或外科用产品、化学废料、城市垃圾、虎骨和犀牛角等内地禁止进口的货物则不在此列。不过,有关产品必须符合CEPA的原产地规则,方可享有零关税待遇。至于尚未纳入CEPA原产地规则范围内的产品,香港将会按本地生产商的要求,每年与内地进行两次磋商。

由2004年CEPA开始实施至2008年上半年,内地与香港合共就1,502类产品的CEPA原产地规则达成协议,而由2008年7月1日起,更增加8类,使已就CEPA原产地规则达成协议并因此可按零关税输入内地市场的产品,由1,502类增至1,510类。

这些新添产品类别包括润滑油、氟硅酸盐、含有石油的制剂、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单根连续长纤维、精研工作母机、橡胶或塑料的机械,以及音频电动扩音器。2007年,香港输往内地的上述8类本产产品总值仅为1,300万港元。但随着这些产品对内地的本产出口获零关税待遇,预料今后出口将不断扩大。这8类产品假若没有零关税待遇,适用关税率为2%至15%不等。

图表

香港产品节省成本

香港产品可按零关税输往内地,最立竿见影的裨益是香港销往内地的本产出口产品得以节省成本。由2004年1月至2008年6月期间,根据CEPA各阶段协议签发的香港原产地证书共35,230张,涉及产品总值136.34亿港元。纺织品及成衣是最大的受惠产品类别,其次是食品及饮品、塑胶及塑胶产品、药物、化工制品、贱金属制品、染色剂,以及纸品及印刷品。

图表

随着可享有零关税待遇的产品数目增加,由2004年的374类上升至现时的1,510类,在香港对内地的本产出口中,受惠于CEPA的本港出口比重亦由3%扩大至近14%。

图表

鉴于达成原产地规则协议的产品类别不断增加,香港产品输往内地享有零关税待遇的发展,料将刺激部分在香港进行的生产活动有所增加,并推动香港对内地的本产出口扬升。虽然香港与内地至今就1,510类产品的CEPA原产地规则达成协议,但由于香港制造商可以提出申请,要求两地就其他类别产品磋商原产地规则,因此预期所有其他产品最终均可按零关税输往内地,而本港现有的生产活动也可利用零关税优惠,进行扩张。

毋庸置疑,大多数香港制造商将继续以内地为主要生产基地,但部分会考虑重新启动香港现有设施或在香港设立新生产线,充分利用CEPA带来的有利条件。此外,鉴于香港对内地的本产出口享有零关税待遇,一些计划在亚洲区内设立生产线的外资制造商,或会被吸引来港设厂。

由于这些公司的最终目标市场是中国内地,因此他们在香港节省到的关税,必须足以抵销香港较高昂的生产成本。此外,对于增值含量高(以品牌、设计、品质及科技等)或知识产权投入在整体成本结构中占主要份额的产品来说,要是香港能够提高其知识产权价值或对知识产权提供更佳保护,在香港进行生产将较为有利。

在这情况下,预期只有一些增值含量或知识产权投入高又毋须大规模生产的行业,才会在香港设立业务。这些行业包括着重设计元素的高档时尚产品,例如在香港仍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服装。基于零关税安排,CEPA在某程度上鼓励一些香港公司将生产设施保留在本地,尤以高档产品为然。事实上,在过去两年,香港对中国内地的服装出口在本产服装总出口所占份额已由约25%上升至30%。

随着食品安全在内地引起广泛关注,内地消费者对香港加工食品的品质较有信心,以致注明「香港制造」的食品深受内地消费者欢迎,因此在香港生产食品较为可行。此外,对于需要为投资者的专有技术或研究成果提供强大保护的产品厂商(例如药物生产商)来说,香港亦是一个较佳的投资地点,不过,港商向内地销售这些产品时,必须遵守国家对药物进口的监管规定。

对生产投资的影响

原产香港产品输往内地市场的机会增多,对本地工业提高产量和生产规模亦产生鼓励作用。此外,在CEPA的吸引下,预料一些香港及外地公司亦会在香港建立新生产线。虽然根据CEPA,香港与内地至今就1,510类产品的原产地规则达成协议,但由于香港制造商可以提出申请,要求两地就其他类别产品(包括香港现时没有生产的产品)商定原产地规则,因此所有原产香港产品最终均可按零关税输往内地。由此看来,CEPA势必发挥积极作用,为香港吸引新工业投资及新生产活动。

目前,大部分设于内地的香港工厂均从事原件制造(OEM),产品供销海外市场。虽然一些公司已发展其本身品牌,并开始在内地市场销售,但大部分均只定位在中档或中高档市场。随着零关税实施,香港公司可以考虑在香港建立新产品系列,发展专攻内地高档市场的高级产品或新品牌。

虽然一些附有「香港制造」标签的潮流产品在内地市场可以定价较高,但这些产品必须拥有鲜明或高级的品牌形象,原因是对于内地大部分大路货来说,价格是影响购买决定的主要因素。即使是品牌产品,当品牌被消费者接受后,其原产地便变得较为次要。因此,在香港设立大路货的生产线可能并不化算。

受惠于CEPA零关税待遇而又适宜在香港生产并将产品输往内地的工业,必须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

图表

显而易见,只有少数传统工业的特色高档产品可以从CEPA受惠。高级时装及配饰、时尚手表及眼镜等潮流产品,可利用香港在设计及品质控制方面的实力和声誉,发展专攻内地新兴中产阶级市场的高档品牌或产品。除潮流产品外,若干类「香港制造」的加工食品亦有市场,这些产品在质素及食用安全方面均比内地品牌优胜。

除了传统工业外,香港亦可吸引一些本地及外地新投资者,在需要为专有科技、配方或发明提供重大保护的行业进行投资,尤以一些内地仍限制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行业为然。由于这些行业的专有科技或发明的知识产权价值高,外来投资者可能选择在香港设立独资公司,而不在内地成立合资企业。

即使一些对外资生产项目不设股权限制的行业,假若外来投资者以内地市场为目标或有意利用香港与内地经济协同的优势,他们亦会选择在香港设立研发中心或生产专利产品。这种做法特别适合一些既不谙内地营商环境又缺乏资金在内地设立研发中心的外资中型企业。鉴于香港致力保护知识产权,同时拥有自由港地位,再加上CEPA给予的零关税待遇和与内地贸易的种种便利,对于吸引外商来港投资大有帮助。


2008年CEPA开放措施 ─ 影响及前景

在CEPA这个既开放又不断扩展的平台上,香港可以继续与内地有关当局磋商今后再进一步开放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以及其他合作领域的事宜。CEPA亦为香港服务提供者和居民提供进一步的市场准入,发掘内地市场的巨大投资和商贸潜力。

2007年CEPA补充协议提供多达40项开放措施,涵盖28个服务领域,其中11个为新加入的领域,与之比较,2008年CEPA补充协议五提供仅29项开放措施,涵盖17个服务领域,其中只有2个为新增的服务领域。若说2007年CEPA补充协议是为香港服务提供者扩大服务开放范围的重要举措,那么现时CEPA补充协议的重要性,在于深化现有服务领域的开放程度,同时加强香港与广东在服务领域方面的合作。

鉴于香港与广东地理和文化相近,粤港合作措施必定进一步加深两地经贸关系,为香港公司和居民带来更多、更广泛的投资机会。例如,CEPA对香港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比照广东省的内地企业实行,此举将降低广东市场准入门槛;授权广东省级审批亦可便利及加快香港公司的申请。这些合作措施将在广东先行先试,如果成效显着,将来也许扩展至其他内地省份。举例说,香港服务提供者享有超越入世承诺的待遇,可在内地设立独资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根据新的广东先行先试措施,广东将获授权审批有关企业资质。

CEPA下的29项服务开放措施中,有16项(即55%)涉及广东,涵盖会计、建筑及相关工程、医疗、人员提供与安排、环境、社会服务、旅游、海运、公路运输及个体工商户等。此外,广东将实施另外8项服务开放措施,涵盖的领域为旅游、教育、环境、广告及分销服务,这些措施没有包括在CEPA内,而是属于深化粤港经贸合作的措施。

CEPA补充协议五的另一特色,是新增两个与采矿相关的服务领域,该两个领域是内地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给予智利优惠但之前CEPA措施并未涵盖的的领域。此举与CEPA补充协议四的做法一致,即向香港提供内地已给予东盟的优先市场准入,并显示随着内地签订更多自由贸易协定,香港亦可享有内地给予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国在不同领域的市场准入。 

内地的分销行业原已十分开放,而CEPA在消除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的余下障碍方面大有帮助。在内地累计开设超过30家店铺的单一外资企业,如经营若干类商品,其外方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根据补充协议五的条文,香港服务提供者拥有的控股权将由目前的65%,提高至2009年的100%。此举将为香港服务提供者带来较大弹性,鼓励他们更积极地在内地零售市场扩展。

此外,CEPA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于全国各地设立个体工商户,而CEPA补充协议五更扩大了香港居民可以提供的服务范围,增加4类服务,分别是建筑物清洁服务、广告制作、贸易经纪与代理业,以及租赁服务业(后两者是广东服务开放措施涵盖的领域)。这些新措施可进一步促进香港居民的创业精神。

在货物贸易方面,零关税待遇可吸引更多业者于香港投资生产在品牌、设计、品质及技术等方面增值含量较高或知识产权投入较大的产品。内地与香港每年就原产地规则进行两次磋商,可为有意在香港生产现时未有在本港制造的产品的投资者带来更大弹性。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内地与香港亦已同意在多项其他原有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于品牌、商标及电子商贸领域采纳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措施。


1 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签订首份CEPA协议,于2004年实施。其后,双方于2004至2008年期间每年签署一份补充协议,合共5份。根据补充协议五,CEPA第六阶段开放措施将于2009年1月实施。
2 有关CEPA补充协议四涵盖的2007年开放措施分析,请浏览 http://info.hktdc.com/econforum/tdc/chinese/tdc070803c.htm
3 广东将于2009年1月起实施25项先行先试措施,包括24项服务开放措施及1项贸易及投资便利化措施,其中16项广东服务开放措施将在CEPA的框架下落实。除3项服务开放措施(涉及教育及广告)外,其余21项广东服务开放先行先试措施属于CEPA补充协议五涵盖的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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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于香港的数据中心须符合内地与香港监管部门签订的关于香港银行在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在香港设立数据中心监管合作协议的规定。

5 「贸易经纪与代理」泛指代办商、商品经纪人、拍卖商的活动(但CEPA补充协议五列明「贸易经纪与代理」并不包括拍卖);专门为某一生产企业做销售代理的活动;为买卖双方提供贸易机会或代表委托人进行商品交易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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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包括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注册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谘询工程师、国际商务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翻译员、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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