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市場資訊 > 中國貿易 > 最新消息

中國貿易

 

 
資料提供: 香港貿易發展局
2009年11月1日
深圳物業稅將按房產市價徵收

物業稅何時開徵,一直是各界關注的問題,目前開徵的具體設想和條文還在討論中;可能改名「房地產稅」,開徵時間和稅率仍在討論。

針對物業稅何時開徵的熱點問題,深圳市地稅局新聞發言人章家壽表示,物業稅將來應該叫做房地產稅。他表示,當初之所以叫做物業稅,是從香港引進來的。將來可能是將現在的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改革,合併起來取名叫房地產稅,如果開徵房地產稅,則現在的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都將不存在了。

而對於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合併成房地產稅後的變化,章家壽則表示,其最大的區別是現在房產稅是按房產原值扣除30%後徵稅,其每年的徵稅額是固定的,而合併後房地產稅則是根據房子現在的市場評估價徵收。他還舉例稱,上世紀80年代在深圳價值100萬元的房產,現在徵收房產稅,則是按70萬元,每年1.2%的稅率徵收;而如果開徵房地產稅,則將按該房產的評估價徵收,估計現在該房產可能價值一兩千萬元。

關於房地產稅,財政部、稅務局已經確定要求各地方考慮,其中深圳也是被要求考慮的地區之一。不過,章家壽表示,開徵該項稅涉及許多方面的細節,並且稅務局沒有掌握房產資訊,還需要國土、房產局協調。章家壽還表示,評估多久進行一次、第二套房是否徵稅都是要考慮的問題。

同時,章家壽還提出,兩稅合併成房地產稅後,其稅率設置為多少,也需要測算,需要將現行的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綜合起來一起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