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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及紡織品

 



2009年6月5日
最不發達國家或可獲免關稅待遇

美國加州參議員范斯坦(Dianne Feinstein)於5月21日提出法案,建議向未能受惠於美國其他特惠關稅計劃的最不發達國家,提供服裝進口免關稅待遇,截至2019年12月31日為止。這些國家包括阿富汗、孟加拉、不丹、柬埔寨、基里巴斯、老撾、馬爾代夫、尼泊爾、薩摩亞、所羅門群島、東帝汶、圖瓦盧、瓦努阿圖及也門。根據法案,雖然斯里蘭卡並非最不發達國家,但仍可享有免關稅待遇。

而服裝產品必須符合若干與《非洲發展與機會法》類似或相同的規定,才可獲免關稅待遇。《非洲發展與機會法》是一項向非洲撒哈拉以南國家的進口服裝產品提供免關稅待遇的法例。

新法例又允許總統向其他若干類在現時普惠制下未能享有免關稅待遇的產品提供這項優待,但受惠產品必須是:(1)受惠國的產物、產品或製成品,以及(2)不被視為敏感類進口。這些產品包括手錶、若干類電子產品、若干類鋼製品、鞋履、手袋、行李箱、皮夾、工作手套、皮製服裝、若干類玻璃半製成及製成品,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從受惠國直接進口至美國關稅區。
  • 於受惠國生產的材料成本或價值,加上於受惠國進行加工的直接成本,其總和不低於產品進口時的評估價值的35%。
  • 若產品包含於美國生產的材料成本或價值,則有關的美國成本或價值可用於決定產品是否符合35%增值規定,但有關數額不高於產品進口時的評估價值的15%。
  • 根據法例,於1個或多國受惠國或前受惠國生產的材料成本或價值,可用於決定產品是否符合35%增值規定。

實際上,孟加拉、柬埔寨或斯里蘭卡是法例的最大受惠者,因為這些國家利用外國紗線和布料縫製的服裝,進口美國時可獲免關稅待遇。不過,法例有一項條款,限制這些國家使用外國原材料製造的服裝對美國進口的增長,不得超過美國總服裝進口的0.33%。老撾則例外,該國現時對美國的進口微不足道,截至2009年3月31日為止的1年,佔市率僅為0.07%,因此其服裝進口可以大幅增長,直至佔市率增至1%為止。

孟加拉、柬埔寨及斯里蘭卡現時對美國出口大量須繳付高昂最惠國關稅的服裝,預期法例生效後這些服裝對美國的出口將進一步增加。以柬埔寨及孟加拉為例,有關產品包括男裝及男童棉質梭織長褲及短褲(HTSUS 6203.42.40,最惠國關稅為16.6%)、女裝及女童棉質梭織長褲及短褲(HTSUS 6204.62.40,最惠國關稅16.6%)、棉質T恤及背心(HTSUS 6109.10.00,最惠國關稅16.5%)、棉質針織套頭衫(HTSUS 6110.20.2069及6110.20.2079,最惠國關稅16.5%)、以及男裝及男童棉質針織恤衫(HTSUS 6105.10.00,最惠國關稅19.7%)。

此外,預期孟加拉亦可增加對美國出口以下服裝產品,包括男裝及男童梭織恤衫(HTSUS 6205.20.20,最惠國關稅19.7%)、嬰兒棉質梭織長褲及短褲(HTSUS 6209.20.30,最惠國關稅14.9%)、男裝及男童合成纖維針織長褲及短褲(HTSUS 6103.43.15,最惠國關稅28.2%)。另外,柬埔寨的女裝及女童人造纖維針織套頭衫(HTSUS 6110.30.3059,最惠國關稅32%)、女裝及女童人造纖維針織睡袍及睡衣褲(HTSUS 6108.32.00,最惠國關稅16%),以及女裝棉質針織長褲(HTSUS 6104.62.20,最惠國關稅14.9%),對美國的出口也會有可觀增長。

斯里蘭卡可對美國增加出口的相關服裝產品包括女裝及女童棉質梭織長褲及短褲(HTSUS 6204.62.40,最惠國關稅16.6%)、男裝及男童棉質梭織長褲及短褲(HTSUS 6203.42.40,最惠國關稅16.6%)、女裝及女童棉質針織套頭衫(HTSUS 6110.20.2079,最惠國關稅16.5%),以及人造纖維胸圍(HTSUS 6212.10.9020,最惠國關稅16.9%)。

若法例最終實施,老撾可受惠的服裝包括男裝及男童棉質針織內褲及三角褲(HTSUS 6107.11.00,最惠國關稅7.4%)及棉質T恤及背心(HTSUS 6109.10.00,最惠國關稅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