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市场资讯 > 信息及通讯科技 > 最新消息

信息及通讯科技

 



 
资料提供: 香港贸易发展局
2009年9月8日
互联网


概况

  • 香港为互联网及电子商贸的发展营造有利环境。香港是亚太区的贸易及服务中心,为本地及海外公司提供24小时的服务。这些商业活动主要有頼香港优越的电讯及资讯科技基建的支持。
  • 根据Internet World Stats,香港的互联网普及率在亚洲排名第三,全球排名第23。据电讯管理局表示,香港的家庭宽频普及率在世界名列前茅,2009年4月有78.5%家庭采用宽频服务。
  • 2007年,曾用电子方式营商的公司数目增加3.1%,至59.3%。18.3%的香港公司通过电子方式销售产品、服务及资讯,较2006年上升0.3%。另外,透过电子方式销售产品、服务或资讯的商业收益增加47.7%。
  • 政府公布「数码21」资讯科技策略,承诺推动香港在互联网使用量及内容方面成为亚太区的枢纽。


业界数据

 

2005

2006

2007

20086

电子商业业务收益(百万港元)

8,007

22,054

43,283

不详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统计处《2008年资讯科技在工商业的使用情况及普及程度按年统计调查报告》、电讯管理局、《香港统计月刊》


互联网接驳服务的业务收益(百万港元)

 

2006

2007

入会/登记/开户服务

5.0

9.9

基本接驳服务

-

-

- 拨号线路账户

109

113

- 直驳专线账户

711

815

- 宽频账户

3,482

4,989

网站寄存及相关服务

94

228

其他互联网相关服务

503

539

总额

4,904

6,694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统计处《2007年仓库、通讯、财务、保险及商用服务按年统计调查报告》

 
与互联网连接的机构单位百分比

按行业划分

按员工人数划分

金融、保险、地产及商用服务业

79.9%

大型

95.3%

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饮食及酒店业

62.3%

中型

85.1%

建造业

47.0%

小型

54.5%

运输、仓库及通讯业

31.9%

-

-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统计处《2008年资讯科技在工商业的使用情况及普及程度按年统计调查报告》


服务范围

大多数人上网主要是为了通讯及浏览资讯。与此同时,通过互联网进行商业交易(或称电子商贸)亦与日俱增。2008年,19.3%的香港公司有自己的网站,较2007年增加1.1%。在大型公司(雇员100人以上)中,75.3%设有网站,而小型公司(雇员不足10人)则只有14.5%。这些网站主要用作发放公司资讯及收集客户回应。2008年,通过电子途径销售及接收产品、服务或资讯的香港公司分别约有19.3%及58.9%。

根据经济学人讯息部进行的「电子化准备程度调查」,2009年香港在亚洲排名第二,全球排名第八。

企业对消费者(B2C) — 网上消费

B2C电子商贸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销售货品或提供服务。香港的B2C互联网站种类繁多,包括网上商店,以及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银行及证券服务)、售票或资讯服务的网站。

据MasterCard Worldwide于2009年进行的调查显示,香港消费者于2008年第四季在网上购物平均开支达603美元,2007年同期仅为503美元。在同一调查中,67%受访者表示打算上网购物,较2007年的数字上升10%。

企业对企业(B2B) — 企业之间的网上交易

B2B电子商贸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供应商和服务提供者进行交易。这类交易在转移至互联网前,主要通过专用网络使用电子资料联通(EDI)来进行。目前香港已设立不少B2B互联网站,这些网站大多从事标准商品(如钢材等)交易、采购及供应链管理等。由于香港是区内的商业及贸易中心,预料在未来数年B2B将会是本地电子商贸发展的主流。

根据香港统计处于2008年12月发布的数字,大型商业机构有95.3%已接驳互联网,中型有85.1%,小型有54.4%;2007年的相应数字为93.3%、82.8%及56.1%。金融、保险、地产及商用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饮食及酒店业是2008年互联网接驳率最高的两大行业。

与政府有关的电子交易

2000年1月,政府公布《电子交易条例》生效,建立公共密码匙基础设施,增强公众对电子交易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的信心。香港邮政及贸易通是电子交易的认可公共核证机构。「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于2007年8月启用,向本港居民提供多类资讯,包括新闻、天气预测、政府政策等。香港于2008/09财政年度(由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的资讯科技开支为40亿港元,低于2007/08财政年度的41亿港元。不过,资讯科技开支预期于2009/10财政年度增至58亿港元。

由2007年4月起,香港亿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接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的电子证书服务与经营运作,负责承担提供电子证书服务的一切营运开支,并向电子证书的用户收取服务和续期费用。


服务提供者

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SP)

据电讯管理局统计,2008年全港共有169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SP)。不过,并非所有持牌人均积极开展业务,市场主要由少数大型业者主导。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负责推动互联网基建发展以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香港流动通讯有限公司(CSL)于2009年3月底推出全球最快的宽频网络「Next G」,为使用者提供21Mbps的下载速度,下载高清电影亦只需数分钟。

互联网内容供应商(ICP)及入门网站

广义来说,所有互联网站都是ICP。商业ICP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内容是否有过人之处,从而带来大量点击率,吸引网上广告,赚取收益。一些商业性质的ICP亦透过开展网上交易(通常是B2C)来赚取收入。

另外一些ICP则专注某类题材,提供一站式的资讯搜寻服务。鉴于网上资讯无限,这类入门网站(包括垂直网站)遂应运而生。例如,贸发网(hktdc.com)就是一个协助香港公司开展海外业务的贸易入门网站。

应用服务供应商(ASP)

ASP由遥距的数据中心通过互联网或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及管理应用软件和电脑服务。换言之,ASP协助有关公司将其IT功能外判,以便将资源集中于核心业务。一般来说,中小企业最能从ASP服务中受惠。据香港政府统计处资料显示,2008年全港约85.1%的中型企业和54.5%的小型企业已经上网。除技术支援外,香港的ASP还为客户提供综合电子商贸解决方案,如供应链管理等。


业界发展及市场前景

最新发展

  • 为促进香港与广东省的电子商贸合作,两地政府于2009年6月推出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计划,旨在确保两地电子资讯交换的安全,以及促进电子交易。
  • 截至2009年6月,「香港政府WiFi通」计划已于350个政府场地设立1,500个WiFi热点,方便市民获取众多资讯,包括职位空缺、就业中心表格以及多项报告。香港政府WiFi通的使用率增长强劲,每月用户连线由2008年7月的59,000次,增至2009年5月的210,000次。鉴于使用人数不断攀升,香港政府决定于30个新场地安装WiFi设施,包括2009年东亚运动会各个场地、主要公园、社区会堂、社区中心及政府办事处。
  • 为向弱势社群提供上网机会,香港政府提供资助,于2009年2月推出试点计划,向14个地区数码中心提供电脑设施,将来并扩展至25个地区数码中心。
  • 香港政府于2009/10年度财政预算中透露,政府会统筹建立一个崭新的长者专门网站,一站式提供长者服务的资料。网站预计于2010年启用,这网站期望透过互联网扩阔生活空间,并便利长者索取政府资讯。
  • 香港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并致力打击网上侵权行为。2007年5月,终审法院驳回一宗涉及利用BT点对点技术上载荷李活电影的侵权案上诉,被告被判监禁3个月。
  • 税务局于2008年推出「税务易」系统,纳税人只须输入税务编号及税务易通行密码,即可登入其税务易帐户。该系统亦提供其他服务,包括查阅是否有尚未提交的报税表或尚未清缴的税款、即时估计应缴薪俸税款、申请暂缓缴纳暂缴税、为物业文件加盖印花,以及申请商业登记等。
  •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资料显示,2009年7月,中国内地共有3.38亿名互联网用户,较2008年底增加13.4%。2008年12月,流动电话WAP互联网用户数目达1.176亿名,较2007年增加超过一倍。
  • 2008年11月举行的第二届中美互联网论坛指出,中国内地的「博客」(blog)数目达1.07亿个,2007年时仅约4,000万个。
  • 据iResearch的资料显示,2009年首季,中国内地的搜寻器业务总额达13亿元人民币,按年增长41.2%。
  • 2008年北京奥运带动中国内地网上广告市场急速扩张,收益达80亿元人民币,较2007年的49亿元人民币增长65.1%。
  • 中国内地2008年网上购物交易额达1,282亿元人民币,按年上升128.5%。人均网上购物金额于2008年攀升至逾1,600元人民币,较2007年增升582元人民币。
  • 根据iResearch的网络游戏产业报告称,2008年中国内地的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较上年增长52.5%,金额达208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12年,增长率可保持在20%以上,市场规模可达686亿元人民币。
  • 中国内地的数码出版业欣欣向荣。2007年,来自数码书籍、杂志及报章的收益分别录得33%、27%及300%增长,但其印刷版本的收益仅增长2%、12%及11%。
  • 香港公司对内地市场了如指掌,商脉广泛,在掌握内地网上市场商机方面较其他外资公司享有优势。香港公司亦能提供顾问、实施、整合及培训等其他增值服务。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根据CEPA,自2003年10月1日起,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提供5类增值电信服务,不受任何地域限制。有关服务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以及信息服务(ICP)。香港服务提供者(HKSS)在这类合资企业拥有的股权不得超过50%。

截至2009年6月底止,来自增值电信服务业的《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申请共有38份,其中34份获得批准。

根据2008年1月生效的CEPA补充协议四,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提供《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内地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不设地域限制。香港服务提供者在这类合资企业拥有的股权不得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