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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及通訊科技

 



 
資料提供: 香港貿易發展局
2009年9月8日
互聯網


概況

  • 香港為互聯網及電子商貿的發展營造有利環境。香港是亞太區的貿易及服務中心,為本地及海外公司提供24小時的服務。這些商業活動主要有頼香港優越的電訊及資訊科技基建的支持。
  • 根據Internet World Stats,香港的互聯網普及率在亞洲排名第三,全球排名第23。據電訊管理局表示,香港的家庭寬頻普及率在世界名列前茅,2009年4月有78.5%家庭採用寬頻服務。
  • 2007年,曾用電子方式營商的公司數目增加3.1%,至59.3%。18.3%的香港公司通過電子方式銷售產品、服務及資訊,較2006年上升0.3%。另外,透過電子方式銷售產品、服務或資訊的商業收益增加47.7%。
  • 政府公布「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承諾推動香港在互聯網使用量及內容方面成為亞太區的樞紐。


業界數據

 

2005

2006

2007

20086

電子商業業務收益(百萬港元)

8,007

22,054

43,283

不詳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2008年資訊科技在工商業的使用情況及普及程度按年統計調查報告》、電訊管理局、《香港統計月刊》


互聯網接駁服務的業務收益(百萬港元)

 

2006

2007

入會/登記/開戶服務

5.0

9.9

基本接駁服務

-

-

- 撥號線路賬戶

109

113

- 直駁專線賬戶

711

815

- 寬頻賬戶

3,482

4,989

網站寄存及相關服務

94

228

其他互聯網相關服務

503

539

總額

4,904

6,694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2007年倉庫、通訊、財務、保險及商用服務按年統計調查報告》

 
與互聯網連接的機構單位百分比

按行業劃分

按員工人數劃分

金融、保險、地產及商用服務業

79.9%

大型

95.3%

批發、零售、進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

62.3%

中型

85.1%

建造業

47.0%

小型

54.5%

運輸、倉庫及通訊業

31.9%

-

-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2008年資訊科技在工商業的使用情況及普及程度按年統計調查報告》


服務範圍

大多數人上網主要是為了通訊及瀏覽資訊。與此同時,通過互聯網進行商業交易(或稱電子商貿)亦與日俱增。2008年,19.3%的香港公司有自己的網站,較2007年增加1.1%。在大型公司(僱員100人以上)中,75.3%設有網站,而小型公司(僱員不足10人)則只有14.5%。這些網站主要用作發放公司資訊及收集客戶回應。2008年,通過電子途徑銷售及接收產品、服務或資訊的香港公司分別約有19.3%及58.9%。

根據經濟學人訊息部進行的「電子化準備程度調查」,2009年香港在亞洲排名第二,全球排名第八。

企業對消費者(B2C) — 網上消費

B2C電子商貿是指企業通過互聯網向消費者銷售貨品或提供服務。香港的B2C互聯網站種類繁多,包括網上商店,以及提供金融服務(特別是銀行及證券服務)、售票或資訊服務的網站。

據MasterCard Worldwide於2009年進行的調查顯示,香港消費者於2008年第四季在網上購物平均開支達603美元,2007年同期僅為503美元。在同一調查中,67%受訪者表示打算上網購物,較2007年的數字上升10%。

企業對企業(B2B) — 企業之間的網上交易

B2B電子商貿是指企業通過互聯網與供應商和服務提供者進行交易。這類交易在轉移至互聯網前,主要通過專用網絡使用電子資料聯通(EDI)來進行。目前香港已設立不少B2B互聯網站,這些網站大多從事標準商品(如鋼材等)交易、採購及供應鏈管理等。由於香港是區內的商業及貿易中心,預料在未來數年B2B將會是本地電子商貿發展的主流。

根據香港統計處於2008年12月發布的數字,大型商業機構有95.3%已接駁互聯網,中型有85.1%,小型有54.4%;2007年的相應數字為93.3%、82.8%及56.1%。金融、保險、地產及商用服務業,以及批發、零售、進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是2008年互聯網接駁率最高的兩大行業。

與政府有關的電子交易

2000年1月,政府公布《電子交易條例》生效,建立公共密碼匙基礎設施,增強公眾對電子交易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的信心。香港郵政及貿易通是電子交易的認可公共核證機構。「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於2007年8月啟用,向本港居民提供多類資訊,包括新聞、天氣預測、政府政策等。香港於2008/09財政年度(由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的資訊科技開支為40億港元,低於2007/08財政年度的41億港元。不過,資訊科技開支預期於2009/10財政年度增至58億港元。

由2007年4月起,香港億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承接香港郵政核證機關的電子證書服務與經營運作,負責承擔提供電子證書服務的一切營運開支,並向電子證書的用戶收取服務和續期費用。


服務提供者

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

據電訊管理局統計,2008年全港共有169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不過,並非所有持牌人均積極開展業務,市場主要由少數大型業者主導。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負責推動互聯網基建發展以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香港流動通訊有限公司(CSL)於2009年3月底推出全球最快的寬頻網絡「Next G」,為使用者提供21Mbps的下載速度,下載高清電影亦只需數分鐘。

互聯網內容供應商(ICP)及入門網站

廣義來說,所有互聯網站都是ICP。商業ICP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內容是否有過人之處,從而帶來大量點擊率,吸引網上廣告,賺取收益。一些商業性質的ICP亦透過開展網上交易(通常是B2C)來賺取收入。

另外一些ICP則專注某類題材,提供一站式的資訊搜尋服務。鑒於網上資訊無限,這類入門網站(包括垂直網站)遂應運而生。例如,貿發網(hktdc.com)就是一個協助香港公司開展海外業務的貿易入門網站。

應用服務供應商(ASP)

ASP由遙距的數據中心通過互聯網或專用網絡,向客戶提供及管理應用軟件和電腦服務。換言之,ASP協助有關公司將其IT功能外判,以便將資源集中於核心業務。一般來說,中小企業最能從ASP服務中受惠。據香港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2008年全港約85.1%的中型企業和54.5%的小型企業已經上網。除技術支援外,香港的ASP還為客戶提供綜合電子商貿解決方案,如供應鏈管理等。


業界發展及市場前景

最新發展

  • 為促進香港與廣東省的電子商貿合作,兩地政府於2009年6月推出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計劃,旨在確保兩地電子資訊交換的安全,以及促進電子交易。
  • 截至2009年6月,「香港政府WiFi通」計劃已於350個政府場地設立1,500個WiFi熱點,方便市民獲取眾多資訊,包括職位空缺、就業中心表格以及多項報告。香港政府WiFi通的使用率增長強勁,每月用戶連線由2008年7月的59,000次,增至2009年5月的210,000次。鑒於使用人數不斷攀升,香港政府決定於30個新場地安裝WiFi設施,包括2009年東亞運動會各個場地、主要公園、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及政府辦事處。
  • 為向弱勢社群提供上網機會,香港政府提供資助,於2009年2月推出試點計劃,向14個地區數碼中心提供電腦設施,將來並擴展至25個地區數碼中心。
  • 香港政府於2009/10年度財政預算中透露,政府會統籌建立一個嶄新的長者專門網站,一站式提供長者服務的資料。網站預計於2010年啟用,這網站期望透過互聯網擴闊生活空間,並便利長者索取政府資訊。
  • 香港政府十分重視互聯網知識產權的執法工作,並致力打擊網上侵權行為。2007年5月,終審法院駁回一宗涉及利用BT點對點技術上載荷李活電影的侵權案上訴,被告被判監禁3個月。
  • 稅務局於2008年推出「稅務易」系統,納稅人只須輸入稅務編號及稅務易通行密碼,即可登入其稅務易帳戶。該系統亦提供其他服務,包括查閱是否有尚未提交的報稅表或尚未清繳的稅款、即時估計應繳薪俸稅款、申請暫緩繳納暫繳稅、為物業文件加蓋印花,以及申請商業登記等。
  •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資料顯示,2009年7月,中國內地共有3.38億名互聯網用戶,較2008年底增加13.4%。2008年12月,流動電話WAP互聯網用戶數目達1.176億名,較2007年增加超過一倍。
  • 2008年11月舉行的第二屆中美互聯網論壇指出,中國內地的「博客」(blog)數目達1.07億個,2007年時僅約4,000萬個。
  • 據iResearch的資料顯示,2009年首季,中國內地的搜尋器業務總額達13億元人民幣,按年增長41.2%。
  • 2008年北京奧運帶動中國內地網上廣告市場急速擴張,收益達80億元人民幣,較2007年的49億元人民幣增長65.1%。
  • 中國內地2008年網上購物交易額達1,282億元人民幣,按年上升128.5%。人均網上購物金額於2008年攀升至逾1,600元人民幣,較2007年增升582元人民幣。
  • 根據iResearch的網絡遊戲產業報告稱,2008年中國內地的網絡遊戲市場規模較上年增長52.5%,金額達208億元人民幣,預計到2012年,增長率可保持在20%以上,市場規模可達686億元人民幣。
  • 中國內地的數碼出版業欣欣向榮。2007年,來自數碼書籍、雜誌及報章的收益分別錄得33%、27%及300%增長,但其印刷版本的收益僅增長2%、12%及11%。
  • 香港公司對內地市場瞭如指掌,商脈廣泛,在掌握內地網上市場商機方面較其他外資公司享有優勢。香港公司亦能提供顧問、實施、整合及培訓等其他增值服務。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

根據CEPA,自2003年10月1日起,香港服務提供者可在內地設立合資企業,提供5類增值電信服務,不受任何地域限制。有關服務包括互聯網數據中心、存儲轉發類業務、呼叫中心、互聯網接入服務(ISP),以及信息服務(ICP)。香港服務提供者(HKSS)在這類合資企業擁有的股權不得超過50%。

截至2009年6月底止,來自增值電信服務業的《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申請共有38份,其中34份獲得批准。

根據2008年1月生效的CEPA補充協議四,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在內地設立合資企業,提供《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下的內地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不設地域限制。香港服務提供者在這類合資企業擁有的股權不得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