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委員會建議延長中國家禽進口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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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撥款委員會於6月18日通過法例,撥款予農業部作為截至2010年9月30日為止財政年度的營運開支。此外,法例包括一項條文,禁止使用該筆撥款制訂或實施允許中國家禽進口美國的規定。類似條款亦載入2008及2009財政年度的撥款法案內。
儘管中國不能向美國出口於國內屠宰的家禽產品,但美國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於2006年4月發布最終規定,准許中國的加工家禽產品出口至美國,條件是產品必須於可出口家禽至美國的國家內已註冊的屠房加工,並於進口美國時需就運輸損壞、標籤、適當認證、一般情況、準確數量、缺陷以及微生物污染等問題再接受檢驗。不過,至今中國仍未有任何機構獲准出口加工家禽產品至美國,美國國會亦不斷阻撓任何中國機構獲得進口批准。
多項報道指中國近期促請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立爭端處理委員會,審視美國上述行動是否違反多邊規定。中國曾於4月要求就上述問題與美國進行協商,但雙方未能達成任何協議。爭端處理工作組將於7月20日舉行的會議上考慮中國的要求。盡管美國有能力阻撓這項要求,但應該只能把委員會成立日期推遲數天或數星期。
據報道,眾議院農業撥款小組委員會共和黨議員金斯頓(Jack Kingston,佐治亞州)正力爭修訂撥款法案內有關中國家禽進口問題的用字,以免與中國在世貿的爭端變成持久戰,甚至鎩羽而歸。相關修訂將要求FSIS承諾進行核查、現場審查以及增強美國港口的檢查能力,之後才可實施准許中國家禽輸入美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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