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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市場

 



2009年11月6日
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考慮訂立越野車安全標準

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正根據《消費品安全法》,考慮康樂越野車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死傷風險。這類機動車輛有4個或更多低壓輪胎,適宜在公路以外行駛,主要供1個或更多人作康樂用途。康樂越野車最高時速超過30英里,這是它們和某些輕型多用途車及高爾夫球車不同之處。此外,和多用途車比較,康樂越野車更適合在非公路環境作康樂用途。

委員會表示,在機動非公路車輛類別康樂越野車是較新的產品,而它們的速度和設計使它們和其他車輛不同。第一輛康樂越野車在1990年代後期輸入美國,自2003年以來已有十數家生產商和進口商踏足市場。委員會估計,在2008年,生產商和分銷商售出超過126,000輛康樂越野車。

2003年1月至2009年8月,委員會接獲181宗與康樂越野車有關的傷亡報告。最常見的事故是車子未經碰撞卻翻側,其次是車子與靜止物件或另一輛汽車相撞。委員會認為,改善橫向穩定程度有助減少翻車事故。

委員會職員稱,車輛的靜態穩定值(即輪距與車子重心高度兩倍的比率)、車輛操控和乘客保護是對乘客安全影響最大的3個因素。根據測試,載有兩名乘客的康樂越野車的靜態穩定值為0.84至0.92,遠低於汽車的幅度。委員會職員認為,這個穩定值對特別設計作攀坡越野用途的車輛來說並不足夠。他們又指出,康樂越野車呈現的轉向不足特點應與汽車類似,可是某些康樂越野車型號卻呈現嚴重的轉向不足狀況。他們認為,假如越野車的座位位於車內較低位置,而乘客和駕駛人身體兩側又有護肩,應有助他們的上半身保持在車子內。

由4家康樂越野車生產商組成的康樂越野車協會於2009年6月公布一份自願標準草擬文件,但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認為,該套標準並未處理康樂越野車的所有安全問題,例如只界定空載車輛的穩定系數,沒有解決車輛操控問題,也沒有解決翻車事故中乘客被拋出的情況。委員會職員認為,有載人康樂越野車的側穩度,其靜態穩定值應為1.03至1.45。

因此,委員會初步裁定,上述標準草案不足以解決和康樂越野車翻側和碰撞事故有關的傷亡問題,現正徵求更多意見和資料,直至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