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三分之一”显得夸大
|
| |
|
作为潘石屹的同行,有多位开发商对此观点并不赞同。
“对于开发商的定义有误。”一家大型国企负责人向CBN记者表示。他认为,只 有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房地产企业,才能被称为是“开发商”。“不排除有部份资质较差的小公司会采取‘倒地’方式谋利,但这部份小公司本身并不具备企业可持 续发展的能力或眼光,充其量只能被称为‘土地掮客’。”
该人士称,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中,持续开发运作产品的开发商并不轻易转让土地,这主要还是缘于土地储备与企业发展规模。“从全国整体的开发量来说,‘三分之一开发商’的数值同样有待商榷。”
上海城建集团房地产经营部副总经理施嘉霖认为,“倒地”现象并不能说完全杜绝,有多种原因。他说:“有些开发商拿到的土地成本较低,对于这部份开发商来说,鉴于当前土地价格持续上涨,转让之后的获利更具吸引力,便会采取转让方式。”
此外,也有部份开发商通过公开招拍挂等形式获取高价土地之后,市场却开始调整,导致未来楼价预期无法匹配拿地成本。“利润把握不大,市场转向不明,也会 影响开发商转让土地。”施嘉霖表示。他认为,当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已趋向成熟,单纯以“倒地”获取利润的房企,仅仅只是停留于“初级水平”。“这部份房企 数量并不会太多。”
(唐文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