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东北亚需加强合作建立共通交通物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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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在近日举行的第五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上,建立东北亚区域畅通的交通物流体系引起了中外专家的关注。东北亚区域物流合作障碍重重,极须建立起畅通的交通物流体系以建立起畅通的「大动脉」,进而带动区域经贸领域的深入合作。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东北亚地区国家已经意识到通过加强物流合作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综合效益的重要性,因此加快了交通物流合作,尤其是中日韩叁国之间的海陆航空合作日益增多,一个初具规模的东北亚区域交通物流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虽然东北亚区域交通物流体系已初具规模,但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物流布局以及其他一些领域还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东北亚交通物流的合作与发展。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的李斌认为,东北亚地区的物流基础设施相对落後,地区发展不平衡。东北亚地区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普遍落後於欧美发达地区。其中,韩国、日本的物流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较高,中国东北、俄罗斯远东次之,而蒙古、朝鲜则较差。
在东北亚交通物流体系中还存在一些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制约,影响着交通物流合作和物流通道发挥作用。主要表现在东北亚各国的路轨体系不一致,中、朝、韩为标准轨,俄蒙为宽轨,严重影响了运输效率。中俄之间的货物换装就要滞留24小时左右。在航空方面,东北亚各国多以本国航空公司为主,阻止外国航空公司进入,交通管制成了东北亚各国空中物流航运的主要障碍。
有关专家认为,完善东北亚交通物流体系的关键在於区域交通物流合作的顺利展开。因此,应构建东北亚交通物流合作机制,为区域交通物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东北亚交通物流合作的基本做法是各国分别建设各自境内的物流基础设施,任其自然连接成一个交通物流网络。李斌等专家建议,应该实行共同建设共同使用的模式。在初级阶段,对区域内国际合作所需要的交通物流线路可以采取小 围政府间合作的方式,由线路受惠国政府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共同出资,共同建设。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的徐冰表示,东北亚区域各国从交通物流体系的建设规划、资金运营到工程管理、物流运营、冲突仲裁等都应进行统一的政策安排。首先东北亚各国应该签订一个内容较为完备的协议,为整个东北亚交通物流合作框架奠定法律基础。其次,应选定一个代表东北亚各国家整体利益来执行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来统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施工。承担第叁方物流职能、裁决处理内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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