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税将按房产市价征收
|
物业税何时开征,一直是各界关注的问题,目前开征的具体设想和条文还在讨论中;可能改名「房地产税」,开征时间和税率仍在讨论。
针对物业税何时开征的热点问题,深圳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章家寿表示,物业税将来应该叫做房地产税。他表示,当初之所以叫做物业税,是从香港引进来的。将来可能是将现在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改革,合并起来取名叫房地产税,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则现在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都将不存在了。
而对于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合并成房地产税后的变化,章家寿则表示,其最大的区别是现在房产税是按房产原值扣除30%后征税,其每年的征税额是固定的,而合并后房地产税则是根据房子现在的市场评估价征收。他还举例称,上世纪80年代在深圳价值100万元的房产,现在征收房产税,则是按70万元,每年1.2%的税率征收;而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则将按该房产的评估价征收,估计现在该房产可能价值一两千万元。
关于房地产税,财政部、税务局已经确定要求各地方考虑,其中深圳也是被要求考虑的地区之一。不过,章家寿表示,开征该项税涉及许多方面的细节,并且税务局没有掌握房产资讯,还需要国土、房产局协调。章家寿还表示,评估多久进行一次、第二套房是否征税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同时,章家寿还提出,两税合并成房地产税后,其税率设置为多少,也需要测算,需要将现行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综合起来一起考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