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貿易發展局、工業貿易署、香港紡織商會早前合辦「美國對中國內地產品(特別是紡織品與服裝)貿易救濟措施研討會」,研討會內容主要是解釋美國各類保護措施(包括第421條保障措施、反傾銷及反補貼稅等)、評估其對出口業的威脅、討論紡織及成衣業製造商及出口商的應對方法,以及講述美國進口商及零售商對新措施的反應。演講嘉賓分別為Sidley Austin LLP的代表Brenda Jacobs、中國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副處長王鑫、大型採購公司VF Asia Sourcing的代表Scott Thomas、以及貿易顧問法律公司Sandler, Travis, & Rosenberg, P.A. 的代表Thomas Travis。
律師行Sidley Austin LLP的代表Brenda Jacob表示,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前,美國已有適用於共產主義國家,針對「市場擾亂」的第406條款,但當中國加入世貿後,第406條款便不再適用,因此以同意支持中國入世的前提條件,允許美國實施一項專門適用於中國產品的過渡性保障機制,其中包括第421條款:「針對市場擾亂採取的措施」。
在該條款下,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12年過渡期內(即至2013年12月10日止),若中國出口至美國的產品數量增加或其他原因,對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美國國內生產者構成威脅,或引起市場擾亂時,美國可在有關時間內,針對中國產品加徵關稅或實施其他進口限制手段。
Brenda Jacob指出,業界人士、協會或工人可對有關限制提出申訴,亦可因應美國貿易代表、美國國會眾議院撥款委員會或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的要求,對限制展開調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負責調查工作,如結論認定對申訴單位造成傷害,委員會則會向美國總統提出補救建議。
貿易顧問法律公司Sandler, Travis, & Rosenberg, P.A.的代表Thomas Travis指出,如證實進口產品對當地產品有威脅時,美國可採行防衛措施,包括配額限制或提高關稅。他補充說,某項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該項產品在出口國的本土價格時,即屬「傾銷」。如果傾銷對國內某項特定產業造成損害或有可能造成損害時,進口國亦可對傾銷產品加徵反傾銷稅。
中國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副處長王鑫指出,去年金融危機影響廣泛,波及發達國家以至發展中國家,而受危機沖擊最大是出口主導的經濟體系。隨著全球經濟衰退,各國保護主義抬頭,中國出口產品更成為貿易摩擦的眾矢之的。他說,世貿組織的統計顯示,目前全球40%以上的反傾銷調查和70%的反補貼調查均針對中國,中國面臨的貿易摩擦形勢非常嚴峻。
王鑫表示,美國不單是目前對中國發起反補貼調查最多的國家,並且大部分裁定的補貼稅率很高。他指出,據美國中美貿易內情報道,受到奧巴馬總統可能對中國出口輪胎產品採取特殊保障措施所鼓舞,美國紡織業和工人聯合會醞釀對中國輸往美國紡織品進行特殊保障申請,他鼓勵業界增強應對能力、提高產品競爭力及開拓多元化市場策略等,以應對種種新挑戰。
為對種種新風險早作準備,大型採購公司VF Asia Sourcing的代表Scott Thomas表示,業界與銷售商應建立多元產品線,與此同時,為分散風險,業界亦應建設不同地區的採購地點和生產中心,或以第三方合作方式生產,如合營企業等。
另外,Brenda Jacob表示,為最壞的情況發生作最好準備,業界亦應瞭解美國的程序、限期、需要回答的問題,也需密切留意產品是否受惠於任何可被視為促使出口激增的政府計劃,以及內地政府的取態。若呈請發生時,應迅速行動以作回應,並公開表示已準備好對任何呈請作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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