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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及运动用品

 




2009年5月22日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最新实施情况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继续推行《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规定,下文概述5月1日以来的主要发展。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铅及邻苯二甲酸盐限制适用于库存产品

针对若干类儿童产品的铅及邻苯二甲酸盐含量新法定限制,已于2月10日生效,适用于在该日或之后售出的产品,不论产品是否在2月10日前生产。由2月10日起,任何对象为12岁或以下儿童、按重量计含铅量超过百万分之六百(600 ppm)的产品一律禁止出售。针对儿童产品的百万分之三百(300 ppm)含铅量上限订于8月14日生效,并将适用于所有在该日或之后售出的受监管产品,包括库存产品。到2011年8月14日,限制更收紧至百万分之一百(100 ppm),除非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裁定这项标准对某种产品或某个产品类别并不可行。对库存产品实施这些限制,意味美国买家大有可能已经要求厂家遵守300 ppm的规定,原因是这项标准将于不足3个月后生效。事实上,部分零售商在数月前已开始要求供应商须遵守300 ppm的规定。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规定,现时针对家具、玩具及其他儿童产品面漆的含铅量标准,须由面漆非挥发性总重量或干漆膜重量的600 ppm上限,降低至最多90 ppm,8月14日起生效。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为技术上可行,须每5年向下调整一次。由8月14日起,新的90 ppm上限亦适用于库存产品,意味零售商很可能已经要求供应商遵守这项标准。

含有浓度超过0.1%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或邻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BP)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由2月10日起禁止销售、分销及进口,这项禁令亦适用于库存产品。此外,可放进儿童口中、含有浓度超过0.1%的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或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的儿童产品及护理用品,暂时禁止销售、分销及进口,直至最终规定颁布为止。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定义,儿童玩具是指生产商专为供12岁或以下儿童玩耍而设的消费品;儿童护理产品是指生产商专为协助3岁或以下儿童入睡、进食、吃奶或出牙而设的消费品。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押后执行儿童全地形车含铅量限制

消费品安全委员于5月12日在《联邦纪事》刊登通告,正式押后执行《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对儿童全地形车、越野摩托车及雪地摩托车若干类零部件和物料的含铅量限制,直至2011年5月1日。押后执行的决定适用于含铅量高至100%的蓄电池接线柱和合金制造的零部件,包括含有0.35%铅的钢、含有最多0.4%铅的铝、含有最多4%铅的铜,以及含有该等零部件的车辆。押后执行的决定适用于所有在2011年4月30日及以前生产的儿童全地形车,并于该等车辆整个生命周期持续有效。这项决定亦适用于该等车辆的替换零件,条件是它们的含铅量不高于原装零件。

生产商如欲受到押后执行令保障,须于7月11日前向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提交报告,列明公司在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1日期间制造的有关车辆型号。生产商须说明每个型号的每月产量,列出每种儿童接触得到的金属制零部件、每部分的物料规格,以及每部分的含铅量(以ppm表示)。

受押后执行令保障的生产商,须于2009年11月1日前向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提交详尽计划,说明打算如何及何时减少人们接触含铅量超过300 ppm的零部件的机会。计划须列明生产商打算采取甚么步骤,在未来的生产活动中尽量减少儿童接触铅份的机会,以及达致这些目标的预计时间表。生产商应说明,假如加快推行有关措施,会否引致任何影响安全的不良效果。若车辆曾于2009年1月27日后进行改动,以减少某些零部件的含铅量或防止人们接触到某些零部件,生产商应扼要说明有关改动及改动日期。生产商如欲延长押后执行期,须于2010年12月1日前提出申请。

《联邦纪事》通告指出,押后执行令不适用于生产商库存的车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表示,押后执行令并不妨碍委员会就其他安全问题对对儿童全地形车、越野摩托车及雪地摩托车采取行动。

儿童产品追踪标签生效日期不会押后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其中一项条文规定,生产商须在儿童产品加上印有清晰追踪资料的永久标签,以便回收,于8月14日生效。追踪标签必须载有若干基本资料,包括产品来源、制造日期及关于制造过程的资料,例如批次编号。全国生产商协会曾要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出紧急押后令,押后生效日期,但委员会已于5月13日投票否决。不过,专员穆尔(Thomas Moore)表示,委员会执行这项规定时会尽量弹性处理,无意惩罚并非故意犯错的生产商,并会协助致力符合规定的业者。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否决自行车零部件豁免申请,但押后执行日期

早前,自行车产品供应商协会提出申诉,要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豁免若干类自行车零部件的含铅量限制,但委员会已于5月12日投票否决,原因是《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包含极具限制性的条文,并不容许委员会有其他做法。不过,委员会署理主席诺德(Nancy Nord)与专员穆尔已指示委员会人员押后含铅量限制执行日期,涵盖在2011年4月30日或之前制造的产品。委员会料于短期内发出通告,公布这项措施的详情。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批准修订玩具安全标准

今年2月17日,美国测试及材料协会建议以ASTM国际标准F963-08,取代现行关于玩具安全的消费品安全规定ASTM国际标准F963-07e1。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最近投票接纳ASTM国际标准F963-08,但认为不应修订关于玩具箱的第4.27条。ASTM国际标准F963-08带来的部分转变包括:

  • 收紧磁石部件的尺寸限制。
  • F963-08规定,磁石玩具只能供14岁以上儿童使用。为8岁或以上儿童而设的嗜好类、手工类及科学类玩具可含有磁石部件,但产品须附有警告标签。
  • F963-08并无规定含有磁石部件、供3至8岁儿童使用的玩具须附有警告标签,原因是供14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再不能含有可通过细小部件测试容器的磁石部件。
  • 为含有危险磁石的玩具制订更严格的测试规定。
  • 澄清摺合机制的规定范围。
  • 上锁装置须能自动啮合。打开上锁装置,至少须使用相等于10磅的力度。
  • 关于紧压风险的条文,现纳入钉子、螺丝钉及螺栓状玩具的规定。

F963-08并取消关于玩具箱的某些规定(第4.27条),并把该等规定纳入自愿标准F834。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否决这项修订,换言之,这些规定将继续属于强制规定。

总统提名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新主席

美国总统奥巴马于5月5日宣布,有意提名特南鲍姆(Inez Moore Tenenbaum)为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主席,及阿德勒(Robert S. Adler)为委员会新专员。如获国会确认,获提名人将会决定委员会的发展方向,在《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主要的实施事项上扮演重要角色。预期两人将致力改善委员会与国会的关系,原因是在署理主席诺德(共和党人)领导下,委员会与国会的关系并不顺畅。

白宫新闻稿显示,总统将把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专员人数,由3名增至5名。如获确认,阿德勒将是其中一名新专员。总统2010财政年度预算中,委员会获拨款1.07亿美元,较2007财政年度扬升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