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早前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海關恢復對進口鉑金和鑽石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並對納稅人自上海鑽石交易所銷往國內市場的進口毛坯鑽石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內銷的成品鑽石進口環節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4%的部分由海關即徵即退。11月1日前進口的鉑金、毛坯鑽石和成品鑽石,如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在11月1日及以後申報進境,仍須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 在11月1日前已出具但未核銷的毛坯鑽石有關徵免稅確認通知書,主管海關應及時作廢,並通知減免稅申請人重新辦理減免稅審核確認手續。海關總署已調整通關參數,以便恢復向鉑金和毛坯鑽石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