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于11月18日公布,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将依法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须受抽查检验的进口商品包括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等;出口商品则涵盖儿童玩具。
深圳市监局于10月25日发布新版便携式储能电源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实施规范,适用于生产及流通领域的便携式储能电源产品,以及不足18千克可由使用人员携带的便携式储能电源(户外电源),但不适用于电力储能电池、光伏储能电源,并载有相关检测项目、方法及判定内容。
新加坡贸易工业部于2024年9月5日宣布,印度与新加坡已签署一项有关建立半导体生态系统伙伴关系的合作备忘录。相关协议将可支援印度的半导体产业发展计划,同时便利新加坡半导体公司和供应链进入印度市场。协定也涵盖由政府主导的政策交流,涵盖供应链韧力、生态系统发展和劳动力发展等范畴。新加坡贸易工业部和印度电子与资讯科技部将支援讨论工作,监察各个领域的合作事务,并分享最佳作业惯例。
电子业是香港最大的产品出口创汇行业,占香港2023年总出口70.4%。业内出口以转口为主,多属高科技产品,尤以电讯设备、半导体及电脑相关产品为然。
广东早前公布加力支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涉及家电产品、汽车和老旧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乘用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旧房装修和厨卫及居家适老化改造,并细分每项产品的品类标准、工作目标、操作流程及责任分工。
商务部等4个部门办公厅于8月联合发布《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产品,可获发相当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的以旧换新补贴,而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则可额外获得5%的补贴。《通知》又提出要做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欧盟已在官方公报刊发一项新的实施规例,根据第2009/125/EC号指令制订能源相关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框架。这项新订的实施规例专门订明了风扇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包括嵌于其他产品中的风扇装置。
国家认监委于7月26日公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CNCA-C11-21:2024)及充电器(CNCA-C11-22:2024)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10月15日实施。《公告》订明,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制定对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开展指定领域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
商务部、海关总署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于7月31日联合公布,自9月1日调整特定无人机及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措施,涉及红外成像设备和激光器等重要部件的管制标准、高精度惯性测量设备和取消对特定消费级无人机的临时管制等。
发改委和财政部于7月25日公布,安排约3,000亿元人民币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的补贴和贷款贴息比例,以及船舶、货车、农业机械、公交车和动力电池和汽车、家电及电器电子产品的报废更新和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