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總局和工信部於11月20日聯合公布,調整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限量要求與檢測方法適用標準,內容包括:自當日至2027年7月31日,企業可按GB/T 26572-2011及其第1號修改單或GB 26572-2025開展合格評定活動;及後,企業只可按GB 26572-2025進行合格評定活動。另外,2026年1月1日起,按GB/T 26572-2011完成合格評定且繼續出廠、進口的產品,應於2027年1月1日前依據GB/T 26572-2011及其第1號修改單或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評定轉換;2027年8月1日起,產品可採取到期換證、產品變更等方式按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評定轉換。按GB/T 26572-2011及其第1號修改單或GB 26572-2025開展合格評定活動的檢測方法則按GB/T 39560系列標準中相應部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