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於9月10日公布,原則上同意《醫療衛生強基工程實施方案》,以進一步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和設施條件,持續提升基本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能力。《實施方案》的主要任務包括: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劃布局;開展基本醫療服務提升行動,發展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全科、感染、白內障手術、血液透析等服務,到2030年常住人口50,000以上的縣區普遍具備開展白內障手術、血液透析能力;加快中醫藥在基層使用推廣,推動縣級中醫醫院發揮縣域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特色康復、人才培養、適宜技術推廣和中醫藥健康宣教的龍頭作用;優化升級縣區醫療衛生設施設備;提高縣區醫療衛生數智化服務水平,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二、三級醫療機構電子病歷、電子健康檔案等互通共享。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於9月15日聯合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目錄管理辦法。《辦法》將於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與港澳部門建立健全的急需港澳藥械目錄管理協作機制,加強急需港澳藥械上市或使用情況、不良反應/事件等信息共享,及時調整目錄。該局還會建立預審品種數據庫(下稱預審庫),藥品、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可以按要求填報擬納入急需港澳藥械評審範圍的品種信息,並上傳相關資料。品種填報並成功提交後即納入預審庫。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認證中心會定期審核匯總預審庫品種,及時組織專家進行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