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9月15日联合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与港澳部门建立健全的急需港澳药械目录管理协作机制,加强急需港澳药械上市或使用情况、不良反应/事件等信息共享,及时调整目录。该局还会建立预审品种数据库(下称预审库),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按要求填报拟纳入急需港澳药械评审范围的品种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品种填报并成功提交后即纳入预审库。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会定期审核汇总预审库品种,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