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於9月15日聯合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目錄管理辦法。《辦法》將於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與港澳部門建立健全的急需港澳藥械目錄管理協作機制,加強急需港澳藥械上市或使用情況、不良反應/事件等信息共享,及時調整目錄。該局還會建立預審品種數據庫(下稱預審庫),藥品、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可以按要求填報擬納入急需港澳藥械評審範圍的品種信息,並上傳相關資料。品種填報並成功提交後即納入預審庫。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認證中心會定期審核匯總預審庫品種,及時組織專家進行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