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及市監總局於9月8日聯合公布關於實施預包裝食品數字標籤的事項,訂明多項細化要求,包括數字標籤標示內容應清晰易讀,避免重叠堆積,不得有影響正常閱讀的彈窗、飄窗等干擾元素,並鼓勵數字標籤二維碼與包裝上其他二維碼整合,實現多碼合一。數字標籤展示內容不得篡改,當修改和更新數字標籤內容時,應記錄修改內容、時間等要素,確保修改過程可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展示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確保相關信息的客觀、科學,不誤導消費者。食品生產者通過預包裝食品數字標籤展示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產品信息時,應當與其註冊或者備案的內容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