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明年6月实施
2025年11月
海关总署于10月14日公布新版《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新增并完善多项条文,将于2026年6月1日起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如获海关总署认可兼符合相关条件,海关总署可与所在国家(地区)的主管当局书面约定对其企业采取清单注册方式。非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如需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至12个月内,向海关总署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海关总署发现已注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注册要求,应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通知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督促整改,期间相关企业不能进口食品到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