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有條件恢復進口日本部分地區水產
2025年6月
海關總署於6月29日公布,決定即日起有條件恢復部分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進口(含食用水生動物),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茨城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埼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10個都縣除外。當局表示,日本輸華水產品企業應當符合中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等相關規定。已暫停進口的水產品生產企業應當重新申請在華註冊,獲得註冊之日起生產的水產品方可輸華;對於食用水生動物,其養殖、包裝企業也應當重新申請在華註冊,完成註冊登記之日起方可開展輸華貿易。日本水產品進口申報時,應提交日本官方出具的衛生證書、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證明和產區證明。